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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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21-00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143人,实际到会持有人143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5,121.60万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
    
    本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和除表决权外公司法赋予给股东的其他权利)等具体工作。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管理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存续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5,121.6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根据《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选举朱金和、王时明、刘洋、金炎、杨斌、潘坤、丁秀芳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5,121.6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同日,公司召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金和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宜顺利实施,拟提请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开立并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7)经持有人会议授权向董事会提出增加持有人的建议;
    
    (8)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11)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13)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14)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6)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5,121.60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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