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前海首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首科”)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前海首科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2、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各自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审批事项,已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审批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3、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前海首科100%股份,交易对方合法拥有该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该等持股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标的资产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4、本次交易完成后,前海首科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且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5、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宇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