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码: 2021-01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2月3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统筹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业
务期限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够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兴业银行及宁波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兴业银行及宁波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收取和开具汇票进行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兴业银行及宁波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的回款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可能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2、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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