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股东李苏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司法冻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涉及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结执行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人名称
一致行动人 (%) (%)
广东省
李苏华 第一大股东 15,348,000 31.06 11.34 2021年 2024年 深圳市
1月29日 1月28日 中级人
民法院
合计 - 15,348,000 31.06 11.34 - - -
2、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说明
公司经李苏华先生确认后,进一步拨打12368(全国法院系统公益服务热线)电话查询得知,本次新增冻结系诉前保全冻结案号为(2020)粤03财保136号申请人深圳市顺百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追加保全措施。经与李苏华先生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的上述数据外,其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
3、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股份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股) (%) 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李苏华 49,419,700 36.52 24,875,352 50.33 18.38
合计 49,419,700 36.52 24,875,352 50.33 18.38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第一大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李苏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管理产生影响。
2、李苏华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冻结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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