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永泰 公告编号:临2021-01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3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延长租赁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沟煤业”)以“售后回租-联合承租”的方式共同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存续本金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年的融资租赁业务。目前该笔业务存续本金为41,855.96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熙矿业及柏沟煤业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本金41,855.96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延长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期限延长不超过12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业务。目前该笔业务存续本金为34,74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熙矿业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本金34,740万元的贷款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为3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展期续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向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存续金额 29,94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29,94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存续金额 29,94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展期继续提供担保。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业务。目前该笔业务存续本金为34,74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银源煤焦在维持原有担保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本金34,740万元的贷款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为3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五、关于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贷款进行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源煤业”)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存续金额14,900万元的项目中长期借款业务展期、展期期限为2年。目前该笔业务存续本金为12,775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森达源煤业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本金12,775万元的贷款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为3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六、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向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为20,000万元、期限36个月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七、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口隆达发电”)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敞口额度不超过 8,700 万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周口隆达发电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各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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