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洪祖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扩展公司发展空间,提高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等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谭青 张信任 范学斌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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