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1-04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航天电器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航天电器经营管理活动,不违法侵占航天电器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航天电器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的第一条承诺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前述新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航天电器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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