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于2021年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议有关副总裁聘任的议案及简历,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副
总裁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提名、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袁智勇先生、程伟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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