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张正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调整如下:
(一)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数量为205,167,752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8,032.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苏州中来光伏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批准公司与发行对象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泰州姜堰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意见采取了具体的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认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该论证分析报告切实、可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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