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2021年01月)
(一)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及其补充规定。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会计计量所运用的计量基础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符合条件的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具有商业目的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投资者投入非货币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属性。
(五)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业务发生日国家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月末按月末汇率对各外币货币性项目的余额进行调整,调整后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扣除应予资本化的金额后作为当期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将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下列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经济实质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两类。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1)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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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②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为金融资产转移,转移金融资产可以是金融资产的全部,也可以是一部分。包括两种形式:
①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②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
本公司已将全部或一部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与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损益,同时将原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金融资产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损益;保留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继续确认该全部或部分金融资产,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对于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金融资产将被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现行出价,本公司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现行要价,没有现行出价或要价,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或经调整的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除非存在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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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金融资产减值核算方法
期末,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做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减值损失按账面价值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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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凿证据证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对于已确认的坏账,按照管理权限经本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2)期末对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析法按如下比率计提坏账准备:
账 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2年 10
2—3年 30
3—4年 50
4—5年 50
5年以上 100
(八)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持有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4、存货盘存制度: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量,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可以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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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价,折旧与摊销按资产的估计可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计算。
(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收购成本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交易日所涉及资产、发行的权益工具及产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加上直接与收购有关的成本所计算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可识辨资产及其所承担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全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合并成本超过本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识辨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记录为商誉,低于合并方可识辨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直接在合并损益表确认。
(3)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投资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计量。
④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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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
2、后续计量
(1)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子公司为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若本公司持有某实体股权份额超过50%,或者虽然股权份额少于50%,但本公司可以实质控制某实体,则该实体将作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2)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合营企业为公司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联营企业为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若公司持有某实体股权份额介于20%至50%之间,而且对该实体不存在实质控制,或者虽然本公司持有某实体股权份额低于20%,但对该实体存在重大影响,则该实体将作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本公司期末检查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应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低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的数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可以通过权益转回。
(十一)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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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本公司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时方确认固定资产: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其中: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
3、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已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按减值后的金额计提折旧。
4、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年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年 5 4.75
机械设备 5年 5 19
运输工具 5年 5 19
其他 5年 5 19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按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资产计提,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本公司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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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本公司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固定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固定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固定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7)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十二)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兴建中的资本性资产,以实际成本入账。成本包括机器设备的购置成本、建筑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建设期间专门用于在建工程的借款的利息费用与汇兑损益。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利息的资本化。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本公司于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资产存续期内不予转回。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十三)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购建的固定资产、开发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所占用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所产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借款费用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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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四)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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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周期在1年以上。
2、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本公司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摊销。
(4)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
本公司商标等受益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本公司按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4、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3)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十五)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及金融资产以外资产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1、减值测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下列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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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有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2、资产组的认定
对于难以估计可收回金额的单项资产,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若干资产的组合能够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公司认定的资产组包括:
在不同地域生产的,可以将每个地域的生产单元作为认定资产组的参考依据;
生产不同产品的,可以将每个产品的生产单元作为认定资产组的参考依据;
通过不同生产步骤组织生产的,且分步骤生产的半成品或在产品存在活跃市场的,相对独立的生产步骤可以作为认定资产组的参考依据;
以上基于地域、部门、产品、生产线、生产步骤的认定过程中,如果存在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属于某产品生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则不能将其作为一个资产组。
资产组一经认定,不得随意变更。
3、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进行减值测试时,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或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采用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
(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采用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其中,资产的市场价格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
(3)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资产或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或资产组在预计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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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企业的加权平
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其他能够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
险的税前利率合理调整后作为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
4、减值处理及转回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在处置相关资产时一并转出。
(十六)商誉
本公司的商誉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成本大于享有被购买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初始确认后的商誉,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损失的金额计量,不进行摊销,但每年末需进行减值测试。
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一经计提,不再转回。
(十七)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1、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计量方法: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十八)权益工具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行的权益工具,以收到的股款减去直接发行成本计量。
(十九)套期会计
套期,是指本公司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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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工具,是指本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以及对外汇风险套期时指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
被套期项目,是指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项目。
1、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在套期开始时,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2)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应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企业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认定为高度有效:
(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80%至125%的范围内。
(二十)职工薪酬
1、包括的范围,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职工福利费;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支出。
2、确认和计量
除辞退福利外,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确认为负债,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记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上述各项费用的的计提基数和比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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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项目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备注
养老保险 上年人均工资实发金额 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 上年人均工资实发金额 单位1.5%、个人
0.5%
工伤保险 上年人均工资实发金额 单位0.4%
医疗保险 上年人均工资实发金额 单位10%、个人
(2%+3)
生育保险 上年人均工资实发金额 单位0.8%
住房公积金 上年人均工资实发金额 单位8%、个人8%
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预计职工福利费,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应付职工薪酬。
(二十一)辞退福利
1、辞退福利的确认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本公司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2、辞退福利的计量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本公司根据计划规定的拟辞退职工数量、职位的补偿金额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职位的补偿金额等计提辞退福利负债。
(二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1)劳务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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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无形资产(如商标权、专利权、专营权、软件、版权等)以及其他资产的使用权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确定,并同时满足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条件。
(二十三)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本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经营计划(或盈利预测)确定。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税法规定、根据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相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当本公司有权决定一个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实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即被视为对该实体拥有控制权。
收购或出售的非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根据集团重组而进行的除外)的业绩,自收购生效日期起计入合并利润表内,或计算至出售生效日期;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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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根据集团重组而进行的除外)的业绩,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当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调整后进行合并。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公司不一致的,如有必要,公司会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本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予以调整。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实体)之间的一切交易、余额及收支,均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予以抵销。
少数股东在已合并子公司中拥有的当期净损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少数股东在已合并子公司中拥有的资产净值权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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