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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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2月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6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7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8
    
    议案四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
    
    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
    
    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配合北
    
    京防疫部门、会议地点及公司各项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佩戴口罩、
    
    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北京健康码等),符合防疫管控规定和要求的人员方可进入
    
    会场参加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理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需进行会议登记,以核实股东资格。会议开始后,现场会议登记
    
    将终止,会议主持人将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为了顺利参加股东大会,建议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并按规
    
    定出示会议登记所需资料办理会议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
    
    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如需)。
    
    四、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请参会人员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
    
    走动,手机调为静音模式,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
    
    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五、会议将按照会议通知上议案所列顺序进行审议、表决。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
    
    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
    
    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宣布现场投票表决情况,并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
    
    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表决票,未
    
    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或委托代理的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负责安排现
    
    场参会股东的往返交通及住宿等事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1
    
    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2月3日 14点0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华熙国际中心D座36层
    
    会议室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2月3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1年2月3日)的9:15-15:00。
    
    5、股东大会召集人: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2、股东大会于会议召开当日下午2点准时开始,并同时终止现场登记
    
    3、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律师一同计票;推举一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一同监
    
    票
    
    5、逐项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选举李亦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6、就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7、与会股东就议案逐项表决
    
    8、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熙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数量及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额度在激
    
    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
    
    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于2021年1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议案四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日前,公司原董事蒋瑞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现控股股东华熙
    
    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李亦争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
    
    李亦争先生简历如下:
    
    李亦争,男,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
    
    财经大学投资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6月至2015年4月任职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2015年5月起任广东威创视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自2016年4月起兼任该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1年1月加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亦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
    
    李亦争先生已承诺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亦争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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