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1-010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作科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作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告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0年9月26日
(3)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拥军路东方锆业园综合楼
(4)上市时间:2007年9月13日
(5)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股票简称:东方锆业
(7)股票代码:002167
(8)法定代表人:许刚
(9)董事会秘书:谭若闻
(10)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
(11)邮政编码:515828
(12)联系电话:0754-85510311
(13)传真:0754-85500848
(14)互联网地址:www.orientzr.com
(15)电子信箱:rwtan@orientzr.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8)。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作科,基本情况如下:
陈作科,男,汉族,1968年10月24日出生,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委员,广州分所董事局执行主席、高级合伙人。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第十届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成员、广州市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律师行业分会副会长、广州市越秀区人大代表、中国法学会律师学会特邀研究员、广东司法警官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2012年获“广州市十佳律师”称号,2014年获《亚洲法律杂志》(ALB)授予“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2018年获“广州最美律师”荣誉,2019年入选钱伯斯《2020亚太法律指南》“公司/商事:东部沿海(广东)受认可律师”。工作经历:1989至
2002年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商事审判工作;2002年开
始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16年至今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任
董事局执行主席,高级合伙人。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
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邮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3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收件人:谭若闻
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邮政编码:51582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作科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非累积投票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3.00 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有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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