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87 证券简称:大胜达 公告编号: 2021-001
债券代码:113591 债券简称:胜达转债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让公司股份暨履行股份
锁定承诺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或“公司”)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胡鑫女士和监事宋鲲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上述人员于2021年1月25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受让股份的情况
胡鑫女士和宋鲲先生本次受让其通过永新县包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胜达股份,受让方式为大宗交易,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本次受让股份前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比 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比
量(股) 例(%) 量(股) 例(%)
胡鑫 董事会秘书 0 0 187,500 0.0456
宋鲲 监事 0 0 187,500 0.0456
合计 - 0 0 375,000 0.0912
本次受让股份后情况如下:
姓名 所任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数(股) 比例(%) 数(股) 比(%)
胡鑫 董事会秘书 187,500 0.0456 0 0
宋鲲 监事 187,500 0.0456 0 0
合计 - 375,000 0.0912 0 0
二、本次受让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了更加严格、有效地履行股份锁定承诺,胡鑫女士和宋鲲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受让了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胡鑫女士和宋鲲先生因分别持有合伙企业的部分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大胜达的股份。对此,上述人员均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受让公司股份后,胡鑫女士和宋鲲先生直接持有的大胜达股份将继续履行此前做出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受让股份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将督促上述人员继续严格遵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的有关规定与其个人做出的有关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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