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二、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独立意见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未发生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申请行权的2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21名激励对象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
    
    三、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德莅申请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增持主体调整事项,有利于确保增持股份计划的切实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和智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