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睿数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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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吴静涛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未发现吴静涛先生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吴静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吴静涛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海英 曲凯 刘航
    
    签署日期: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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