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熊: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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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0-012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12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地熊”)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在2020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开展美元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0万美元。
    
    四、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远期结售汇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会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远期结售汇操作可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能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的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的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贷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制度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业务审批流程。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开展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大地熊本次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大地熊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订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大地熊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大地熊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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