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5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自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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