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0-019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安信”)于 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10月30日,首次公开披露时公司上市不足六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区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1. 刘明 20200724-20200724 1000 0
2. 王明广 20200731-20200812 1905 0
3. 陈进 20201012-20201027 700 0
4. 李文 20201026-20201030 5655 5655
5. 万松 20200723-20200813 2700 1900
6. 魏郧峰 20200722-20200724 400 400
7. 罗晶 20200812-20200821 200 200
8. 张晓阳 20200923-20200930 1400 1400
9. 王福军 20200728-20200925 5878 5878
10. 周永刚 20201030-20201030 600 0
11. 李忠宇 20200722-20200819 12277 12277
12. 谢慧昭 20201030-20201030 300 0
13. 王观 20200824-20200825 230 230
14. 李志鹏 20200723-20201030 8500 3000
15. 夏伟 20201019-20201023 1200 0
16. 范冬梅 20201030-20201030 2500 0
17. 姚雪峰 20200921-20200921 1000 0
18. 马仁杰 20200930-20201022 800 0
19. 高爱英 20200814-20201023 954 754
20. 余涛涛 20200722-20200723 1300 0
21. 万京平 20200722-20200722 13359 0
22. 李凯 20200724-20201030 2655 900
23. 蒋一心 20201027-20201030 1400 400
24. 李宁 20200722-20201021 1272 954
25. 滕迪 20200729-20201026 2798 889
26. 霍建平 20200722-20201026 7872 2581
27. 陈俊 20200803-20200831 2017 2017
28. 姚翼雄 20200727-20201030 2000 1500
29. 邱晓峰 20200907-20201026 1150 650
30. 孙从从 20201028-20201030 300 300
31. 赵春雷 20200820-20201021 8400 6000
经公司核查及上述激励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激励对象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公司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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