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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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旺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三旺通信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6号文),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6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49.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440.0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5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1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已经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规范建账管理并实时跟踪。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旺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仅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能清                林建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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