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23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3.业务规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为15,336.8万元;2019年度业务收入共计105,772.1万元;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25,310.66万元,其资产均值为97.61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3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即201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28号。除此之外,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立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7月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3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晓鹏,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
签字会计师:林辉钦,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费用4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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