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3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5,242.24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募投项目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工程建设 工程建设
费用 其它费用 研发费用 合 计
道通科技西安西北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55,609.64 1,833.20 760.63 1,786.01 4,379.84
心建设项目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 9,390.98 - - 862.40 862.40
务平台建设项目
合 计 65,000.62 1,833.20 760.63 2,648.41 5,242.24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变更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拟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道通合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合创”)。“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9,390.98万元,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862.40 万元,公司拟以后续投入募集资金8,528.58 万元向道通合创增资用于项目实施,其中 8,000 万元作为实收资本,528.58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道通合创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变更为10,000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至新设立的道通合创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增资后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道通合创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便于公司集中管理,降低成本,有助于推进“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暨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事项 主要情况
名称 深圳市道通合创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789968219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6层
法定代表人 李宏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09-16
营业期限 2013-09-16至2023-09-16
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编程;计算机
经营范围 软件的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及计算机的技术开发及技术
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变更“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且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需要,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变更的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