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赛特新材在《保荐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赛特新材经营情况,对赛特新
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0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2020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在持续
5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
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赛特新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赛特新材依照相关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查,赛特新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促赛特新材严格执行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保荐机构对赛特新材的信息披露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
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2020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及其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 项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及其
12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 行承诺的情况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0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易所报告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14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2020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未发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生相关情况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15 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20年上半年度,赛特新材不存
16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 在前述情形
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
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
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1、技术研发风险
真空绝热板目前仍处于市场发展初期,公司需要对核心技术进行持续研发投入及优化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价比,才能进一步巩固并增强公司的市场地位。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技术不能保持行业领先并进行持续升级或更新、产品性能不能及时满足客户的更高要求、或者其他市场竞争者率先开发出其他性能更优、成本更低的替代性产品,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毛利率受下游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强度、产品价格、能源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及汇率波动等多个因素影响,如果未来公司出现产品售价下降、能源或重要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或公司成本管控不力等情形,都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
3、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产品出口区域主要分布在韩、日、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且大多以美元结算。随着海外市场规模的扩大,公司出口收入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结算汇率出现不利变动,产生大额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上半年产品外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76%、64.49%、69.38%,若公司主要客户所在国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战争、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它不可抗力事件,我国出口政策产生较大变化或我国与公司产品主要出口国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均可能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新冠疫情自2020年初爆发以来,已经扩散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下游客户多为大型跨国企业,其在世界各地布局并建有工厂,如果全球疫情出现反复或持续恶化,公司客户可能局部减产或暂停生产,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样地,如果公司上游供应商因为疫情不能维持正常生产或出货,也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原材料出现供应紧缺的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05,366,622.37 194,402,062.41 5.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320,925.41 35,934,060.80 45.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7,078,852.84 34,211,527.36 8.3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29,398.59 19,645,339.85 73.73%
项目 2020年6月末 2019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9,081,818.10 327,659,415.12 137.77%
总资产 937,107,618.48 526,732,247.00 77.91%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0 18.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60 18.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1 0.57 -10.5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28 13.02 减少4.7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5.87 12.40 减少6.53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38 4.81 增加0.57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5.60%,主要系连城县经济信息科学技术局支付的“一企一策”奖励资金报告期内达到确认为政府补助的条件,公司将其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3.73%,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口销售收入增长,销售回款状况较好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增长137.7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实现盈利,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真空绝热材料制造技术开发及其应用研究的科技型企业,已在人才、技术与研发、客户资源、全流程制造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1、人才优势
经过十多年积累沉淀,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人才队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真空绝热材料领域平均拥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其它主要研发技术人员从业3年以上。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09名研发人员,具备较强的持续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此外,公司还拥有一支团结稳定和高素质的中高层管理团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科学和规范化管理。随着公司有选才育才用才留才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将吸引更多管理和技术人才加入。
2、技术与研发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通过自主研发进行真空绝热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真空绝热料及制造装备、检测技术等核心技术的自主专利66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依托强大的研发团队,公司掌握了高性能低成本芯材配方及成型工艺、阻隔膜制备、精确检测与遴选、吸附剂制备及配方优化、真空绝热板整体制造工艺、真空绝热板导热系数检测等多项关键技术,推动了高效节能的真空绝热材料的创新发展与产业化应用。
3、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服务的下游知名客户包括国外的客户如LG、三星、东芝家电、日立、惠而浦、博西家电、斐雪派克、阿奇立克等,国内的客户如海尔、美的、美菱、海信等知名品牌家电生产企业,客户资源优势明显。公司能够获得国内外知名客户严格的供应商准入认证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充分保障了未来公司在本行业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为公司开发新客户、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全流程制造优势
公司始终以真空绝热板生产的主要构件和主要生产环节的全面创新来推动真空绝热板性能的综合提升。公司是业内极少数具备集芯材生产、阻隔膜制备及测试、吸附剂制备及测试、真空封装及产品性能检测能力于一体的企业。该优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使公司具备了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在客户下达订单后,公司能够快速组织生产,而无需依赖上游供应商采购芯材等核心部件而影响生产与交货周期,有利于保障客户稳定性。另一方面,通过产品全流程的控制,公司可以实现全面控制产品质量,同时通过优化各生产环节工艺,进一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具备性能及成本优势,使公司产品拥有更高的性价比,保障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地位。
2020年1-6月,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贴近客户实际需求,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10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13%,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38%。
2020年1-6月,公司提交了7项专利申请并获受理,其中4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真空绝热板》(GB/T37608-2019)已于2020年5月1日起实施。此外,公司自动化的VIP封装系统的研制、真空玻璃生产试验线研发、金属纳米膜研发等13项在研项目进展顺利。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赛特新材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2,400,000.00
减:发行有关费用 59,298,522.43
募集资金净额 423,101,477.57
减:募投项目支出 95,313,845.65
其中:募集补充流动资金支出 74,818,314.79
减:发行费用相关税费 343,957.18
减:手续费支出 605.22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323,350,335.38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1,362,049.47
加:利息收入 312,730.72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5,767,514.33
注:2020年7月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兴业证券转来的4,292,452.83元承销费税后
折让款。因属于期后事项,本报告未将该笔折让款纳入统计范围。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
赎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78天结构性存 120,000,000.00 2020-2-25 2020-8-21 否
限公司连城支行 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90天结构性存 80,000,000.00 2020-5-27 2020-8-25 否
限公司连城支行 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00.00 2020-2-26 否
限公司连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七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2020-5-29 否
限公司连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90天封闭式结 25,000,000.00 2020-4-9 2020-7-8 否
司厦门集美支行 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4天结构性存 30,000,000.00 2020-5-29 2020-8-31 否
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智能七天通知 23,350,335.38
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七天通知存款 15,000,000.00 2020-6-2 否
司龙岩龙津支行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通过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91.98万元(不含税)。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按照“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研究,深入挖掘绝热保温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公司拟增加厦门市集美区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地点,用于加快推进“真空玻璃生产试验线研发项目”。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0年1-6月,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汪坤明 总经理 解任
严浪基 监事 解任
严浪基 总经理 聘任
胡小媛 独立董事 解任
刘微芳 独立董事 选举
罗健兵 监事 选举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汪坤明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3,172.00 27.00 3,199.00
东、董事长
汪美兰 董事 871.00 - 871.00
常小安 董事 - - -
杨家应 董事、副总经理 26.00 15.00 41.00
涂连东 独立董事 - - -
邵聪慧 独立董事 - - -
刘微芳 独立董事 - - -
徐强 监事 - - -
罗健兵 监事 - 2.00 2.00
罗雪滨 监事 - 2.00 2.00
严浪基 总经理 5.00 - 5.00
邱珏 副总经理 - - -
刘强 副总经理 10.00 - 10.00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量 合计持股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刘祝平 副总经理 65.00 - 65.00
谢振刚 副总经理 10.00 - 10.00
张必辉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8.00 - 18.00
吴松 财务总监 18.00 - 18.00
截至2020年6月30日,赛特新材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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