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8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
斗塘路1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普通股股东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449,8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449,8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449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8.449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袁建华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418,890 99.9360 30,996 0.0640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
号 决权的比例(%) 当选
2.01 袁建华先生 48,418,890 99.9360 是
2.02 Yuan Ye James先生 48,418,890 99.9360 是
2.03 Dannie Yuan女士 48,418,890 99.9360 是
2.04 陈长溪先生 48,418,891 99.9360 是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3.01 文生平先生 48,418,890 99.9360 是
3.02 刘志春先生 48,418,890 99.9360 是
3.03 洪炜先生 48,418,891 99.9360 是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4.01 顾颖诗女士 48,418,890 99.9360 是
4.02 蔡燕薇女士 48,418,891 99.9360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数 数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1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0 0.0000 30,996 100.0000 0 0.0000
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 / / / / /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袁建华先生 0 0.0000 / / / /
2.02 Yuan Ye James先生 0 0.0000 / / / /
2.03 Dannie Yuan女士 0 0.0000 / / / /
2.04 陈长溪先生 1 0.0032 / / /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 / / / /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文生平先生 0 0.0000 / / / /
3.02 刘志春先生 0 0.0000 / / / /
3.03 洪炜先生 1 0.0032 / / / /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 / / / / /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顾颖诗女士 0 0.0000 / / / /
4.02 蔡燕薇女士 1 0.0032 / / /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武清、官招阳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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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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