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3,965,52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3,965,52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7.955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7.955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雷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楷文、财务总监李银耿
先生列席本次本次。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3,965,525 100 0 0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续聘公 121,221 100 0 0 0 0
司2020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官昌罗、徐志祥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