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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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质询和咨询工作,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议案中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
    
    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增加2020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先将该议
    
    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汤谷良、张伟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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