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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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1-004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 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总经理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投资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理财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安全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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