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以22,830.4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1,346.8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周忠惠、林耀坚(Kenneth Lam)、许青、杨春宝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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