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505 股票简称:复旦张江 编号:临2020-004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余宽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 议 案 所 述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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