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8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瑞医药”)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1,11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81,125,361.23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984,638.77元。上述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且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9]B07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418,764,973.54元。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7日及2020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和《博瑞医药2020年半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收 产品
号 益率 期限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8,000.00 3.0%-3.5% 90天
司苏州吴中支行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8,000.00 3.0%-3.5% 90天
司苏州吴中支行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 保本固定收益 4,000.00 3.0%-3.5% 90天
司苏州吴中支行
合计 20,000.00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待上述产品到期后,公司将根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选择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同时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实施现金管理方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
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
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和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