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12日,累计收到各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48,864,748.98元,具体明细如下(单笔20万元及以下合并计入“其他”):
序号 获得补助单位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 补助依据
(元)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
1 江高新产业园企业扶 1,000,000.00 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沪漕松
持资金 新服合(2018)121号”《资
金扶持协议》
2 上海宏力达信 松江区上市补贴 2,000,000.00 沪松经[2017]287号
3 息技术股份有 松江区政府质量奖 500,000.00 沪松府[2020]261号
限公司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
4 导资金 800,000.00 沪发改服务[2020]20号
5 专精特新补贴 350,000.00 沪经信企[2019]565号、工信
部企业函[2019]153号
6 增值税即征即退 43,314,057.23 财税[2011]100号
7 其他 900,691.75 /
合计 48,864,748.98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损益的影响情况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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