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3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福环保”或“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6.1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34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627.9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5,712.0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783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序 项目 承诺投资金 累计已投入 尚未投资金 投资进 项目预计
号 额(万元) 金额(万元)额(万元) 度 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山东生产基地汽 3,007.30 394.22 2,613.08 13.11% 2020.11
车蜂窝陶瓷载体
生产线自动化技
改项目
2 年产 400 万升 19,122.53 5,518.16 13,604.37 28.86% 2021.11
DPF 载体山东基
地项目
3 年产 200 万升 12,987.60 2,606.36 10,381.24 20.07% 2021.11
DOC、160 万升
TWC、200 万升
GPF 载体生产项
目
4 技术研发中心建 6,594.65 158.00 6,436.65 2.4% 2021.11
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0.00 100% 不适用
合计 45,712.08 12,676.74 33,035.34 27.73%
三、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2021年11月3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实施有助于实现技术水平和品质管控的进一步提升,改善作业环境,降低人工操作风险和经营成本。由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及部分国六标准的实施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使生产工艺整合所需时间较长,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项目所需设备的订货周期有所延长、进场日期延后,因此对该项目的总体建设进度产生一定影响。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当前市场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对“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在不改变募投项目使用方向、用途和投资总额的前提下拟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长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11月30日。本议案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投资效益的更好发挥;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延长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和经营发展现状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7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