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0 证券简称:山石网科 公告编号:2020-049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景润路181号山石网科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0,264,1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0,264,1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38.98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9872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Dongping Luo(罗东平)先生主持会议。(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2人,监事谭浩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郑丹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0,219,558 99.9366 44,573 0.0634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0,219,558 99.9366 44,573 0.063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70,219,558 99.9366 44,573 0.0634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2020 3,723,4 98.8171 44,573 1.1829 0 0.0000
1 年限制性股票激 22
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3,723,4 98.8171 44,573 1.1829 0 0.0000
年限制性股票激 22
2 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公司 3,723,4 98.8171 44,573 1.1829 0 0.0000
股东大会授权董 22
3 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作为激励对象和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2、3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宇飞、陈依漫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