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3 证券简称:神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0 年 04 月 24 日通过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0 年 04 月 13 日通知。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哲凯召集和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作为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19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
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9 年度的经营情况。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客
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我们保证和承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锦州神工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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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
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
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18,858.6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25%;营业
利润 9,107.0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6.93%,利润总额 8,992.74 万元,较上年
同期下降 27.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94.9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
降 2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618.46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42.6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 24,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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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
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
控制和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7,413,904.9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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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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