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