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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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对祥生医疗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俞乐、黎慧明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0年12月29日
    
    (四)现场检查人
    
    黎慧明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看祥生医疗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对“三会”文件、内控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祥生医疗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公告,查阅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关联方往来的账务情况,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祥生医疗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相关银行对账单;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祥生医疗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相应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相关行业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各项业务处于有序推进中。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公司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祥生医疗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祥生医疗相关人员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本次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祥生医疗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独立性、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俞 乐______________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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