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10-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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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0-00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焕春、金梅林、刘春全、方六荣、何启盖、吴美洲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飞、王宏林、王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王宏林为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陈焕春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1975年7月至1984年9月在华中农大任教;1984年10月至1988年1月就读于德国慕尼黑大学并获博士学位;1988年2月至1989年1月在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国际动物传染病研讨班学习;1989年2月至1994年10月任华中农大讲师、副教授;1994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畜牧兽医学院院长;2003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副校长;200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现兼任中国兽医协会会长、华中农大农业微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中农大生猪健康养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兽医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陈焕春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7,086.047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金梅林女士,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77年2月至1980年7月在北京大学攻读生物系兽医生物学专业学士学位;1980年8月至2001年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讲师、副教授;2001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华中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1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主任;2011年1月至今任农业部兽用诊断制剂创制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现兼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传染病学分会副理事长、科技部高等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金梅林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667.7827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春全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曾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湖北国科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刘春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启盖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现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疫病防控研究室岗位科学家、农业部规模化养殖场疫病净化评估认证专家、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等职。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六荣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美洲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高级实验师。1984年7月至今历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技术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检测员。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吴美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陈焕春先生、金梅林女士、方六荣女士、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属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858.6160万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飞先生, 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张裕A、第一创业及麦捷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宏林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计、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山东嘉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武汉华中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湖北省长江长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副总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宏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
    
    王晖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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