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亿时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八亿时空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袁瑾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袁瑾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袁瑾女士于2014年7月就职于公司,担任公司液晶研发部主管职务。在公司工作期间,袁瑾女士负责混合液晶的开发和客户支持的部分工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袁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袁瑾女士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的情况。
袁瑾女士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袁瑾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及核心技术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公司与袁瑾女士签署了《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根据与公司签署的《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相关规定,袁瑾女士从公司离职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披露、利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开发成果。根据与公司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规定,无论何种原因离职,袁瑾女士自从公司离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都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且不得自办、与他人合作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任何实体或者从事与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保荐机构未发现袁瑾女士存在上述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创新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7人、59人及80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7.60%、19.54%及24.54%;截至2019年末核心技术人员为14人,袁瑾女士离职后核心技术人员为13人。
自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至今,除袁瑾女士的离职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离职情况,人员稳定。袁瑾女士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袁瑾女士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卯先先生负责。陈卯先先生简历如下:
陈卯先,男,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12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混晶研发部经理。负责混合液晶配方的开发、混合液晶测试方法建立以及混合液晶工艺开发,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发的IPS-TFT混合液晶已成为公司的核心产品。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本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袁瑾女士的辞职文件、袁瑾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上述协议中重要条款进行了核对;
2、取得并核对了公司已授权专利清单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清单;
3、就袁瑾女士离职原因、相关工作的交接情况、对公司研发工作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八亿时空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袁瑾女士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已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陈卯先先生承接,袁瑾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八亿时空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2、袁瑾女士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袁瑾女士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及核心技术权属的完整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八亿时空核心技术人员袁瑾女士离职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宏 于莉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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