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19-028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
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根据公司经
营情况,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所得投资收益用于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
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
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
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增加公司
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
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上述期限及
资金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现金管理活动进度进行信息披
露。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
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
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
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
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
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
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建立了安全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上网文件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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