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9日,并同意以19.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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