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0-011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10月27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雪鸿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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