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139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落实函)奉悉。我们已对注册反馈问题所提及的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1.股份支付的认定及会计处理
根据发行人申报文件披露,2019年8月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兴新与新维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中兴新将其持有的公司174.00万股股份以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评估值2.57元的价格转让给新维投资,股权转让款合计447.18万元,新维投资是中兴新员工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2019年度发行人其余股东转让股份的价格区间为6元/股至9.3元/股,与中兴新向新维投资转让股份的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新维投资部分合伙人为发行人的董事和监事,发行人与大客户中兴康讯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兴新,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兴康讯的销售额分别为948.91万元、5,335.70万元、10,565.01万元。发行人认为,新维投资的部分合伙人为公司董事和监事,非公司员工,仅受控股股东委派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未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不属于股份支付范围,故未确认股份支付。
请发行人说明:(1)控股股东所委派的董事、监事具体人员名单,新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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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合伙人在中兴新及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从业经历,相关人员在新维投资所
持有的股权或收益权份额,新维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2)相关人员担
任发行人董监高但不属于公司员工这一定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不
确认股份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机构与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函第1条)
说明:
(一)控股股东所委派的董事、监事具体人员名单,新维投资合伙人在中兴新及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从业经历,相关人员在新维投资所持有的股权或收益权份额,新维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控股股东中兴新向派能科技委派的董事为韦在胜、翟卫东、李静,委派的监事为张素芳。
截至2020年9月29日,新维投资合伙人在中兴新及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近五年从业经历及其所持合伙份额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 合伙人 中兴新及其子公司担任的职 近五年从业经历 所持合伙份
称 类别 务 额(万元)
深 圳 市
1 兴 维 投 普通合 1.2
资 有 限 伙人
公司
1998年1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
董事;1999年3月至2016年3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2016年3月至2017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董事长; 年9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执行副总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裁、财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
有限合 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兴新云 司担任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新云服
2 韦在胜 伙人 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 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8年5月在深圳市兴维投 552.8
航电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新
有限公司董事长。 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
派代表;2018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航电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在上
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0年5
月至今在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董事、总 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
经理;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 任无线经营部高级副总裁助理;2015年9月至今在中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新宇腾 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
跃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 2018年1月在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
中兴昆腾有限公司董事长;中 兴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8年1
兴海外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 月至今在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 翟卫东 有限合 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2015年10月 180
伙人 长;深圳市中兴合创投资管理 至今在深圳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5
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市中兴 年10月在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6
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年1月至今在中兴海外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7年3
董事;深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 月至今在上海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限公司董事;中兴合创(天津)2017年4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担任董事长;2017年4月至今在合肥市中兴合创投资
经理;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 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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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 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1月至今
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在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长。 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在深圳市兴维投资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新
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9年4月至
今在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0年
7月至今在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长。
2010年3月至2017年2月在中兴通讯(美国)有限公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 司担任财务总监;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在中兴通
理、财务总监;上海派能能源 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全球营销财务总监;2018年3月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市新宇腾跃电子有限公司董 2018年5月至今在上海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事;深圳市航电产业股权投资 董事;2018年5月至今在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 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5月至今在深圳市兴维投资有
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 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新宇腾跃
事;深圳市中兴新地技术股份 电子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中
有限合 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兴新 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7月
4 李静 伙人 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董 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新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120
事;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 2018年8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董事;中兴海外有限公司董 2018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航电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事;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10月至今在中兴海外有限
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兴 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1月至今在中兴合创(天津)
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1月至今在深圳
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 市中兴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4月
董事;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 至今在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
限公司董事; 11月至今在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2020年5月至今在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2020年9月至今在中兴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 2011年2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理;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 2016年3月至今在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兴 司担任董事;2016年6月至今在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
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6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
有限合 总经理;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 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7年6
5 崔毅 伙人 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兴 月至今在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96
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 2017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 担任执行董事;2017年6月在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
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 备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在深圳市
航电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兴维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0年3月至今在深圳
有限公司董事; 市航电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
秘书;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 书、办公室主任;2011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昆腾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 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4年8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新
中兴昆腾有限公司监事;中兴 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10月至今在深
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5年10月
司监事;深圳市中兴环境工程 至今在中兴合创(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 2015年10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监 担任监事;2016年8月至今在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
有限合 事;深圳市中兴合创投资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6 张素芳 伙人 有限公司监事;合肥市中兴合 监事会主席;2017年3月至今在上海中兴新能源科技 96
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在深圳
深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 市中兴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7年6月
司监事;深圳市航电产业股权 至今在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7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年8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担任监事;2017年8月至今在合肥市中兴合创投资管
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星楷 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
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监事;深圳 在中兴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1月至今在深
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 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8年7月至
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兴新地 今在深圳市中兴新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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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 2018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航电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9年3月至今在中兴通讯股份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9年4月至今在深圳新视智科
星楷(舟山)通讯设备有限公 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2019年8月至今在星楷(舟
司监事。 山)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20年4月在合肥
市中兴合创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担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管理部 1999年4月至2017年3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
部长、总经理助理、监事;深 任工程方案部部长;2017年4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
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 限公司担任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
7 李成奎 有限合 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兴环境 今在深圳市中兴新舟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96
伙人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 2017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中兴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海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担任总经理;2017年8月在上海中兴新能源科技有限
担任监事。 公司担任监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中兴新通讯有限
公司监事。
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
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 任财务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9月在中兴新通讯
有限合 司财务部部长;深圳市中兴新 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在深圳市
8 侯佳 伙人 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部长;2018年8月 22.5
主席。 至今在深圳市中兴新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会
主席;2020年2月至今在深圳市英杰瑞丰贸易有限公
司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2001年4月至2017年11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12月至2020年
4月在北京国鑫汇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副总经 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9年12月在北京和创时代
9 朱红刚 有限合 理;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2013年8月至今在国鑫 24
伙人 公司董事。 汇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7年11月至2018
年6月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8
年6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8
年11月至今在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董
事。
2015年1月至2019年9月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
10 李林之 有限合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法务部 法务经理;2019年9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 17.45
伙人 部长 任法务经理、法务部部长;2020年5月至今在杭州司
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2015年7月至2019年2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
11 郝博 有限合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战略规 任投资总监;2019年3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 44.15
伙人 划部部长 担任战略规划部部长;2020年5月至今在深圳市新宇
腾跃电子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
12 贾涛 有限合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财务部 任国际核算总监;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在中兴新 19.9
伙人 部长 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在中
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部长。
13 黄正文 有限合 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IT总监 2015年1月至今在中兴新通讯有限公司担任IT总监。 12
伙人
合计 1,282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兴维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1 韦在胜 0.8 0.48 40
2 翟卫东 0.6 0.36 30
3 李静 0.4 0.2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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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资本(万元) 实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4 崔毅 0.2 0.12 10
合计 2 1.2 100
新维投资全体合伙人最近5年内均未曾在公司客户中兴康讯任职。新维投资自成立以来仅投资了中兴新部分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无实业经营活动,与中兴康讯无任何担保关系、资金往来。
截至目前,新维投资仅对外投资了中兴新部分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被投资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取得股权时间
1 深圳市中兴新云服务有限公司 11.4% 2018年6月27日
2 深圳市航电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 2018年11月14日
3 深圳新视智科技术有限公司 10% 2019年4月29日
4 深圳市中兴新力精密机电技术有限公司 1% 2019年6月17日
5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983% 2019年8月1日
6 深圳市星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5% 2020年1月15日
7 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 2020年5月11日
新维投资于2019年8月1日自中兴新受让取得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兴康讯的销售额分别为 948.91万元、5,335.70 万元、10,565.01 万元和2,291.13万元,系中兴康讯业务需求增长所致。新维投资取得公司股份与公司向中兴康讯的销售产品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新维投资不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安排。
(二)相关人员担任发行人董监高但不属于公司员工这一定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不确认股份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1.新维投资的部分合伙人根据控股股东委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未从公司领薪,作为董事、监事履职时为公司提供了服务,属于公司员工,故对上述人员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补充确认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相关规定,股份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在股份支付交易中意在获取其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费用)或取得这些服务的权利(资产),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是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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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维投资的合伙人韦在胜、翟卫东、李静、张素芳根据控股股东委派担任公司的董事或监事,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也未从公司领取薪酬,其作为董事或监事履职时为公司提供了服务,属于公司员工,故对上述四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补充确认股份支付。
2019年8月1日中兴新将其持有的公司174.00万股股份转让给新维投资,韦在胜、翟卫东、李静、张素芳四人合计控制新维投资68.80%的出资,折合间接持有公司1,197,120股股份,该部分股份确认股份支付。新维投资受让中兴新持有的公司股份时的价格为2.57元/股,以与距离新维投资受让公司股份时点最近一次的股权转让价格6元/股作为公允价值,差价3.43元/股为确认股份支付金额的价格,最终确认股份支付金额410.61万元,计入2019年度管理费用,同时增加当年度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10.61万元,并相应调整2019年度申报财务报表,股份支付金额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股份 每股价格 公允价格 价格差异 股份支付
(股) (元/股) (元/股) (元/股) (万元)
2019年8月1日,韦在胜、翟卫东、 1,197,120 2.57 6.00 3,43 410.61
李静、张素芳通过新维投资间接持股
2020年上半年,新维投资出资比例有所变化,韦在胜、翟卫东、李静、张素芳四人所控制新维投资出资的比例增加4.52%,折算为公司股份为78,648.00股,对该部分增加的股份确认股份支付。新维投资获得公司股份价格为2.57元/股,选取2019年12月公司股东融科创投转让公司股份给自然人股东恽菁时的价格9.30元/股作为公允价格,价差6.73元/股为确认股份支付金额的价格,最终确认股份支付金额52.93万元,计入2020年1-6月管理费用,同时增加当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93万元,并相应调整2020年1-6月申报财务报表。股份支付金额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 股份 每股价格 公允价格 价格差异 股份支付
(股) (元/股) (元/股) (元/股) (万元)
韦在胜、翟卫东、李静、张素芳通
过新维投资在2020年上半年增持 78,648 2.57 9.30 6.73 52.93
公司股份
2.本次调整确认股份支付对报告期业绩影响较小
本次股份支付金额的调整确认仅影响公司2019年、2020年1-6月的财务报表,不影响其他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方面,上述股份支付金额的确认对公司2019年末和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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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均不产生影响,仅权益类科目内部有所调整。
利润表方面,上述股份支付金额的确认导致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净利润有所下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变动 变动
调整前 调整后 金额 比例 调整前 调整后 金额 比例
管理费用 2,095.66 2,148.59 52.93 2.53% 3,854.89 4,265.51 410.61 10.65%
营业利润 14,247.10 14,194.17 -52.93 -0.37% 16,884.47 16,473.86 -410.61 -2.43%
利润总额 14,203.95 14,151.02 -52.93 -0.37% 16,843.96 16,433.34 -410.61 -2.44%
净利润 12,406.01 12,353.08 -52.93 -0.43% 14,822.03 14,411.42 -410.61 -2.77%
归属于母公司 12,406.01 12,353.08 -52.93 -0.43% 14,822.03 14,411.42 -410.61 -2.77%
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净利润减少410.61万元和52.93万元,占调整前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77%和0.43%,对公司2019年和2020年1-6月的业绩影响均较小。
上述股份支付金额分别计入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3.上述调整不会产生其他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或审核标准的问题
上述股份支付金额确认后,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当年(期)净利润和当年(期)度末净资产的影响较小,发行人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
上述股份支付金额确认事项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发行人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作、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师记录等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发行人不存在会计基础薄弱和内控缺失等问题,相关调整事项已恰当披露,上述更正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第16问的相关要求。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股份支付确认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四)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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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更正及具体情况”之“1、2019年度、2020年1-6月会计差错调整情况”中
对上述股份支付确认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
(三)核查过程及结论
1.核查过程
(1)获取控股股东所委派的董事、监事具体人员名单,新维投资合伙人在中兴新及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从业经历,相关人员在新维投资所持有的股权或收益权份额;并获取新维投资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声明;
(2)核查控股股东所委派的董事、监事人员是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等;核查相关人员参与公司活动情况;
(3)查阅相关法规;
(4)查阅《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等相关规定。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控股股东中兴新向派能科技委派的董事为韦在胜、翟卫东、李静,委派的监事为张素芳;新维投资全体合伙人最近5年内均未曾在公司客户中兴康讯任职。新维投资自成立以来仅投资了中兴新部分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无实业经营活动,与中兴康讯无任何担保关系、资金往来。新维投资取得公司股份与公司向中兴康讯的销售产品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新维投资不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安排。
(2)新维投资的部分合伙人根据控股股东委派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未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未从公司领薪,作为董事、监事履职时为公司提供了服务,属于公司员工,故对上述人员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补充确认股份支付,对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分别调整确认股份支付410.61万元和52.93万元,该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经营业绩影响较小,该调整不会产生其他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或审核标准的问题。
二、主要供应商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为发行人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686.76万元、4678.51万元、4094.62万元;发行人2020年半年报披露,安达科技退出了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原因是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在商务条款方面相比其他供应商具备一定优势,因此2020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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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发行人对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占比显著增加,导致对安达科技的采购占
比大幅下降。根据安达科技公开信息披露,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均出现了
亏损,同期发行人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单价低于其他非关联供应商。
请发行人说明:(1)安达科技与其他磷酸铁锂供应商在商务条款上的主要区别,列示报告期及最近一期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磷酸铁锂的单价、金额、占供应商销售额的比例、供应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等信息;(2)请比较安达科技与其他磷酸铁锂供应商的相关数据,说明是否存在异常,发行人与各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请保荐机构与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函第2条)
说明:
(一)安达科技与其他磷酸铁锂供应商在商务条款上的主要区别,列示报告期及最近一期发行人向供应商采购磷酸铁锂的单价、金额、占供应商销售额的比例、供应商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等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的磷酸铁锂供应商主要为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两者采购金额合计占公司磷酸铁锂采购总额的90%以上。
公司与上述供应商均为订单采购,根据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各供应商在商务条款上的主要区别在于交易价格、付款条件以及交货时间方面。以2020年6月签订的《采购订单》为例,各供应商的主要商务条款对比如下:
主要商务条款
供应商名称
不含税单价 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 交货时间
湖北融通高科先 35.3元/kg 月结30天,电汇、汇票 合同签订后2天到货,或者以
进材料有限公司 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要求的时间为准
贵州安达科技能 35.4元/kg 票到90天,电汇、汇票 合同签订后20天到货,或者
源股份有限公司 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以公司通知的时间为准
报告期及最近一期,公司向主要供应商采购磷酸铁锂的单价、金额以及占供应商销售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 采购金额 采购单价 占公司磷酸 占供应商
年度 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元/kg) 铁锂采购总 销售额的
额的比例 比例[注]
1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 2,521.11 38.93 78.96% 58.22%
2020年 料有限公司
1-6月 2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 389.41 40.32 11.77% 10.99%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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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2,910.52 39.11 90.73%
1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 4,094.62 48.28 68.09% 26.66%
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 2 湖料有北限融公通司高科先进材1,387.38 45.11 24.69% 38.68%
小计 5,481.99 47.44 92.77%
1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 4,678.51 65.53 96.84% 7.06%
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2 湖料有北限融公通司高科先进材54.64 53.57 1.13% 27.22%
小计 65.36 65.36 97.97%
1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 1,686.76 86.07 91.11% 1.57%
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 2 湖料有北限融公通司高科先进材3.85 76.92 0.21% 100.00%
小计 1,690.60 86.05 91.32%
注:占供应商销售额的比例指公司采购金额占供应商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0年1-6月,上述供应商的磷酸铁锂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磷酸铁锂产能 磷酸铁锂产能利用率
1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 12,000吨/年 83%
限公司
2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 12,000吨/年 25%
限公司
(二)请比较安达科技与其他磷酸铁锂供应商的相关数据,说明是否存在异常,发行人与各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安达科技与其他磷酸铁锂供应商的相关数据参见本题(一)的回复。与其他磷酸铁锂供应商相比,公司与安达科技的交易不存在异常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各磷酸铁锂供应商的交易在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询价,经比价、议价后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020年1-6月,公司向贵州安达和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磷酸铁锂的平均单价差异为1.39元/kg,差异很小。2019年,公司向贵州安达和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磷酸铁锂的平均单价差异为3.17元/k,主要是采购时间差异所致,详见本问询回复第三题之相关内容。
2017年、2018年,公司向贵州安达和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磷酸铁锂的平均单价差异分别为9.15元/kg、11.96元/kg。2017年和2018年,公司主要向安达科技采购磷酸铁锂,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金额分别为3.85万元和5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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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金额较小且占比较低。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单价低于安达科技,主
要系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时间集中在年底,而磷酸铁锂市场价格整体呈持
续下降趋势,年底价格相对全年价格偏低。公司2017年、2018年向融通高科先
进材料的采购单价与同时期(当年12月份)其他非关联方采购单价不存在显著
差异,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项目 2018年12月 2017年12月
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平均采 53.45 76.92
购单价
向非关联方平均采购单价 56.48 81.21
单价差异 -3.03 -4.29
综上,公司与各磷酸铁锂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价格公允。
(三)核查过程及结论
1.核查过程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磷酸铁锂采购明细以及与主要磷酸铁锂供应商签订的《采购订单》;
(2)取得公司主要磷酸铁锂供应商提供的销售额、产能和产能利用率信息;
(3)查阅安达科技(830809.OC)公开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等资料。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与主要磷酸铁锂供应商签订的《采购订单》,主要供应商在商务条款上的主要区别在于交易价格、付款条件以及交货时间方面,无重大差异;
(2)公司与各磷酸铁锂供应商之间的交易不存在异常情况,交易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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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1月,发行人将上海中兴新先进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湖北中兴新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第6.4款约定:“同等产品和商务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采购标的公司或乙方产出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正极材料,金额分别为3.85万元、54.64万元和1387.38万元,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21%、1.13%和23.51%。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系发行人董事何中林控制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另外,何中林通过两家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20.77%的股份。
请发行人说明:(3)2019年,发行人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的原因及合理性,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向其他客户的销售单价是否低于向发行人的销售单价,2019年销售单价较2018年销售单价下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请按照同类客户销售价格测算对发行人业绩是否产生重大影响。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意见。(反馈意见落实函第5条第3问)
说明:
(一) 2019年,发行人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磷酸铁锂。2019年,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平均采购单价为45.11元/kg,低于其他非关联方平均采购单价48.13元/kg,主要系采购的时间性差异所致。磷酸铁锂市场价格整体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不同月份采购价格有所差异。2019年公司的磷酸铁锂供应商主要为安达科技和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公司向该两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2019年磷酸铁锂采购总额的比例为92.88%。2019年公司向该两名供应商的采购单价按月份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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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月份采购价无数据,为当月未发生采购所致。
由上图可知,分月度来看,公司对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单价与安达科技不存在显著差异。2019年,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主要系采购时间性差异所致,原因具备合理性。
(二)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向其他客户的销售单价是否低于向发行人的销售单价,2019年销售单价较2018年销售单价下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报告期内,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向公司及其他主要客户的磷酸铁锂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对公司销售金额(万元) 2,521.11 1,387.38 54.64 3.85
对公司销售单价(元/kg) 38.93 45.11 53.57 76.92
对其他主要客户销售单 38.39 45.45 48.86
价(元/kg)
单价差异(元/kg) 0.54 -0.34 4.71
注:2017年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尚未正式投产,除了对公司有少量磷酸铁锂销售外,未发生其他对外销售
由上表可知,2019年、2020年1-6月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公司的销售单价与其他磷酸铁锂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差异较小。2018年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公司的销售单价高于其他磷酸铁锂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主要系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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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销售给公司的磷酸铁锂为小批量供应,销售金额仅为54.64万元,以试样为主,
用于合格供应商的产品评估认证,成本较高,因此单价相对较高。
2019年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公司的销售单价较2018年销售单价下降较大,主要系磷酸铁锂的市场价格整体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2019年磷酸铁锂的市场价格较2018年有所下降,且2019年对公司的销售量增加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定价均在参考同期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三)请按照同类客户销售价格测算对发行人业绩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2017年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尚未正式投产,除了对公司有少量磷酸铁锂销售外,未发生其他对外销售。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如按照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除公司外的其他主要客户销售价格测算,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4.80万元、-10.46万元和34.97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从公司报告期内对其他同类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角度来测算,报告期内,公司的磷酸铁锂供应商主要为安达科技和融通高科先进材料,两者采购金额合计占公司磷酸铁锂采购总额的90%以上。由于磷酸铁锂报告期内的市场价格整体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公司不同月份采购单价有所差异。公司对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如按照相同月份对安达科技的采购单价进行测算,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分别为-0.21万元、0.01万元、-1.80万元和-27.08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核查过程及结论
1.核查过程
(1)获取了报告期内磷酸铁锂的采购清单,分月度对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和安达科技采购单价进行分析,核查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2)获取了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向其他主要客户的销售单价,并与公司价格进行分析,并结合磷酸铁锂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分析2019年销售单价较2018年销售单价下降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
(3)对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金额按照其向同类客户销售的销售价格以及公司向同类供应商采购价格测算对公司业绩是否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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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2019年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采购单价低于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主要系采购的时间性差异所致,原因具备合理性。2019年、2020年1-6月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公司的销售单价与其他磷酸铁锂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差异较小。2018年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公司的销售单价高于其他磷酸铁锂主要客户的平均销售单价,原因合理。2019年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对公司的销售单价较2018年销售单价下降较大,原因合理,不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公司向融通高科先进材料的采购金额分别按照融通高科先进材料同类客户的销售价格以及公司同类供应商的采购价格进行测算,影响金额较小,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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