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5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到出席监事 3 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会议由监事冯海英女士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
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已经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冯海英女士担任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6 月 6 日
个人简历:
冯海英,女,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9 年 7 月担任长春迪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
总监;2013 年 7 月至今任安吉华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 8 月进入本
公司,作为核心技术人员;2017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主要负
责干化学法试纸产品线的研发和产业化。
冯海英持有本公司 9 万股股份,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