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需要。
2、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3、经审阅董事候选人韩龙先生、黄松涛先生、盛忠义先生、卢世杰先生、冉红想先生、李炳山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龙毅女士、马忠先生、马萍女士的任职资格及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选举。
二、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议案是参考公司发展、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王耕、龙毅、景旭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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