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7)2019年的收入总额: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2)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3)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4)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金平,201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报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肖艳,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4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被审单位规模和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