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中金财富证券关于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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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财富”或“保荐机构”)作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华菱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29日《关于核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5 号)核准,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精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340,000 股,发行后总股本 133,34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3,340,000 股A股股票自2018年1月2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133,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34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合计为43,100,000股,将于2021年1月25日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3名,分别为:黄业华,马息萍,黄超。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8年1月24日,公司A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133,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3,34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000,000股。
    
    2019年1月25日,公司部分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33,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24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1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133,340,00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黄业华、实际控制人黄业华家族(黄业华、马息萍、黄超)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首次公开发行成功后,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对所持股份的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份的意向;(2)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锁定期满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相应调整)。(4)每次减持时,本人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该次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等;(5)以上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而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1-3承诺。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锁定期承诺,本人违反承诺获利归公司所有,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自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本人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本人所持公司剩余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3,1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单位: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单位:股) 股数量
       1      黄业华          33100000            24.82%      33100000           0
       2      马息萍           5000000             3.75%        5000000           0
       3       黄超            5000000             3.75%        5000000           0
            合计            43,100,000            32.32%     43,100,000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有限售条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3,100,000   -43,100,000              0
      件的流通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3,100,000   -43,100,000              0
      无限售条              A股                 90,240,000    43,100,000   133,340,000
      件的流通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0,240,000    43,100,000   133,340,000
        股份
                    股份总额                   133,340,000             0   133,340,0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华菱精工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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