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21-009
债券代码:123049 债券简称:维尔转债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维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3、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1年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3日下午15:30。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15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7、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2021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维尔转债”(债券代码:123049)的债券持有人。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9:00至2021年2月2日下午15:30。
2、登记方式:
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需就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直接送达登记地址:江苏常州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2)采用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
传真号码:0519-85125883
电子邮箱:info@wellegroup.com
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直接送达登记地址,并请注明“2021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3、会议登记资料
(1)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法定代表人投票表决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机构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2)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证券账户卡。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资料与会议表决票(格式参见附件)一并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4)出席会议时请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21年1月30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2月3日下午15: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邮寄方式以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nfo@wellegroup.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会议联系人:朱 敏 沈 娟
联系电话:0519-89886102
传真号码:0519-85125883
电子邮箱:info@wellegroup.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邮政编码:213125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维尔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可转债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附件一: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1: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21年2月3日召开的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0 实施地点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会议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
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维尔转债”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0 实施地点的议案》
注:1、请在“议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
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均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名/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投资者适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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