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Beijing YJK Building Software Co.,Ltd.
(北京市 区 园东 11号 兴大厦四层413室)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 机 (主承 商)
春市 态大 6666号
2021年1月
目 录
别提 .................................................................................................................................... 3
一 声明与提 .......................................................................................................... 4
一、 声明与提 ............................................................................................................ 4
二、创业 新 上市初期投 别提 .................................................................... 4
三、 别 提 ................................................................................................................ 5
二 上市情况............................................................................................................ 11
一、 册及上市审 情况.......................................................................................... 11
二、 上市 关信息.................................................................................................. 12
三、 公开发 并上市时 择 具体上市 准.......................................................... 15
三 发 人、 东和实 控制人情况............................................................................ 17
一、发 人基本情况.......................................................................................................... 17
二、公司 事、 事、 人员及其持有公司 及债券 情况...................... 17
三、控 东、实 控制人情况...................................................................................... 18
四、 权 励 划、员工持 划具体情况.................................................................. 19
五、本 发 前后 本 变动情况.......................................................................... 19
六、本 发 后公司前十名 东持 情况...................................................................... 22
七、战 售投 具体情况...................................................................................... 23
四 发 情况............................................................................................................ 24
一、 公开发 数 .............................................................................................. 24
二、发 价 ...................................................................................................................... 24
三、 值...................................................................................................................... 24
四、发 市 .................................................................................................................. 24
五、发 市净 .................................................................................................................. 24
六、发 方式及 情况.................................................................................................. 25
七、募 总 及 册会 师对 到位 情况.............................................. 25
八、发 总 及明 成.......................................................................................... 25
九、募 净 .............................................................................................................. 26
十、发 后 净 产...................................................................................................... 26
十一、发 后 收 ...................................................................................................... 26
十二、 售 择权...................................................................................................... 26
五 务会 料............................................................................................................ 27
六 其他 事 ............................................................................................................ 28
一、募 专户存储及三方 协 安排.............................................................. 28
二、其他事 ...................................................................................................................... 28
七 上市保 机 及其意 ............................................................................................ 30
一、上市保 机 情况...................................................................................................... 30
二、上市保 机 保 意 .......................................................................................... 30
三、持 导保 代 人.................................................................................................. 30
八 承 事 ............................................................................................................ 32
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期以及 关 东
持 及减持意向 承 ...................................................................................................... 32
二、关于 定公司 价 及未 守 承 .............................................. 35
三、对 发 上市 份买回承 .............................................................................. 41
四、发 人关于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及承 ...................................................... 42
五、本 发 上市后公司利 分 政 、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及发 人、控
东、实 控制人关于利 分 承 ...................................................................... 44
六、依 承担 偿 任 承 .......................................................................................... 50
七、关于未履 承 时 措施.................................................................................. 51
八、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 上市和投 判断 大事 ...................................... 51
九、保 机 及发 人律师 意 .............................................................................. 51
别提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以下 “ 建 ”、“发 人”、“本公司”或“公司”) 将于2021年1月20日在 圳 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
投 应充分了 市场 及本公司披 因 ,在新 上市初期切
忌 “ 新”,应当审慎决 、 性投 。
如无 别 明,本上市公告书中 或名 义与本公司 公开发
招 明书中 同。
一 声明与提
一、 声明与提
本公司及全体 事、 事、 人员保 上市公告书 实性、准 性、完整性,承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 假 、 导性 或 大 ,并依 承担 律 任。
圳 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 上市及有关事 意 ,均不明对本公司 任何保 。
本公司提 广大投 刊 于巨 (www.cninfo.com.cn)、中 (www.cs.com.cn) 、中 国 券 (www.cnstock.com) 、 券 时 报
(www.stcn.com)、 券日报 (www.zqrb.cn) 本公司招 明书“ 因 ”
内容, 意 ,审慎决 , 性投 。
本公司提 广大投 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 及 有关内容, 投
本公司招 明书全文。
二、创业 新 上市初期投 别提
本公司提 广大投 意 公开发 (以下 “新 ”)上市初期 投 ,广大投 应充分了 、 性参与新 交易。具体 ,上市初期 包括但不 于以下几 :
(一) 幅 制放宽带 交易
创业 价交易 宽 幅 制,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
,上市后 前5个交易日不 幅 制,其后 幅 制为20%。 圳券交易所主 、中小 在企业上市 日 幅 制 例为44%、 幅 制 例为36%,之后 幅 制 例为10%。创业 一 放宽了对 上市初期
幅 制,提 了交易 。
(二) 数 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 东 份 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本 发 后,公司总 本为56,505,000 ,其中无 售 件 数 为14,130,000 ,占发 后总 本 例为 25.01%。公司上市初期 数 少,存在 动性不 。
(三) 上市 日即可作为 券
创业 上市 日即可作为 券 ,有可 会产 一定 价 动
、市场 、保 加 和 动性 。价 动 是指, 券会加剧 价 动;市场 是指,投 在将 作为担保品
时,不仅 承担原有 价 变化带 , 得承担新投 价
变化带 ,并支付 应 利息;保 加 是指,投 在交易
中 全 控担保 平,以保 其不低于 券 持保
例; 动性 是指, 发 剧 价 动时, 券或卖券 、
券卖出或买券 券可 会受 ,产 大 动性 。
三、 别 提
本公司 别提 投 意,在作出投 决 之前,务必仔 本公司招
明书“ 四 因 ”一 全 内容,并应 别关 下列 因 :(一)市场 境变化及 业政 变动
公司客户主 为建 、建 公司 。受建 业产值增 影响,公司下 客户所处 工 勘察 域整体呈增 态势。建 业是我国国
支 产业,但我国建 业信息化 对 低,与国 建 业信息化 差大。 年 我国建 业发展带 、 境 、 命建 多 使建 业信息化 发展 在 ,我国发布一 列政 大力支持全 提 建 业信息化 平,下 客户对建 信息化 件市场 持 增 。 外公司 件产品不断完善及丰富,产品 争力提升,已成为 师常 助 件之一,下
客户对发 人产品 可度和 持 增 。因 ,未 可 期 内产业政
大力支持将为 业带 市场 , 期内不存在对 业及产品 利 产
大不利影响 制 因 。如 未 国家建 业信息化产业政 发 变化,将会影
响建 信息化 件市场 发展,从 影响下 客户对 件产品 , 一 对
发 人 业 产 影响。
(二) 业 季 性 动
公司客户主 为建 、建 公司 ,多数为国有控 公司、国有企事业单位或 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 公司制企业。 决 体制,其 、 和 有 强 季 性 征, 四季度尤其是年末 常是合同
和交付 峰期。因 ,公司在 年 四季度会产 对 多 售收入, 于
件 业期 在全年内 对均 发 ,公司业 存在 对 强 季 性 动
征。公司提 投 充分关 业 季 性 动带 。
(三)应收 余 大及发 坏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上半年末,公司 应收 余
分别为2,969.88万元、4,124.83万元、4,334.12万元和6,628.81万元,占当期
业收入 例分别为27.34%、29.62%、25.25%和94.35%, 在1年以内应
收 余 占总应收 余 例分别为82.69%、85.96%、82.76%和86.32%。
报告期内,公司主 客户 信 况 好,期末应收 余 ,应收
总体 况 好。但 公司 扩大,应收 对 可 增加,应收 增加会 成公司 性 减少,可 导 应收 周 下
,增加公司 。如 公司 取 收 措施不力或 客户信 发 变化,
公司应收 发 坏 会增加。
(四)创新
作为建 件 提供商,不断 据 户 及政 导向 技术创新并推出新产品是发 人持 成 保 。建 件企业 具有多年
技术、人才 ,并在业内 户多年 使 品 口 、建 户 使
性。因 ,建 件 业 期内 出 具有强大技术实力且 合大 户使 习惯 新 企业。
公司 加大 发投入、培养和引 专业人才,不断提升了 发实
力,开发了一 列 户 建 件产品,以保持公司 心
争力及技术上 先优势,但 发 动存在固有 不 定性, 公司不 市
场及技术发展 势,先于 争对手推出更具 争力 产品,或 公司 发成
不 市场所接受,公司产品或技术 将 临 国内、国 同 业更好 产品
或 更先 技术所替代 ,从 对公司未 业 持 增 及保持 好 利
力产 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对 BIM 业 分 以及在 BIM 心技术方 攻关成
,以BIM三 化、数字化、协同化为 心 ,基于 主三 图形引擎,
一开放 BIM 型及数据交换 准, 发国产 主BIM数据协同平台以及基于 平台 BIM 件 。 BIM协同平台在技术上支持建 、
、机 多专业数据协同,并支持 、施工、 多 全数字化工作交
付和协作。 成 有助于公司 业对BIM技术和BIM 件国产化 ,
也有助于公司产品不局 于 域。公司拟于2021年1月将 关新产品
推向市场,如推出 新产品不 得到下 客户 广 可,可 对公司 业
产 不利影响。
(五)技术 密
公司 多年 形成 技术优势是 心 争力 成 分,也是公司
一 创新和发展 基 。 公司已 建 了 完善 技术 和保密制度,
但仍 可 存在 心技术人员因为 或其他原因将公司技术 他人
。
(六) 产权
截 本招 明书 日,公司已拥有 件 作权63 。 于我国与发 国家在 产权保护力度方 尚有 大差 ,导 我国 件 业
众多,公司 产权存在 侵害 。另一方 ,公司一 坚持 主 发,
对其 件产品享有完整 产权。建 技、 力 技于2017年12月向公司
提 产权 ,其中 及YJK-A 件(2013年V1.3 本 2018
年V1.8 本,前 本 2018年7月V1.9.1推出后不再 售)在2017年、2018
年产 收入占 分别为 42.39%、17.99%, 建 技、 力 技再 提
及YJK-A 件后 本,则YJK-A 件后 本于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产 收入占 分别为24.82%、33.48%、30.93%。建 技、 力
技于2018年1月与公司 《和 协 》后撤 ,《和 协 》未 及发 人
件产品是否 成侵权 内容,建 技、 力 技未承 不再就 产权侵权 对发 人提 。截 前,公司 与建 技、 力 技曾存在一
已撤 件 作权 外,未发 其他与建 技、 力 技有关 。未
不排 建 技、 力 技再 提 可 ,如发 公司承担 任
情况,将对公司业 成不利影响, 本招 明书 十一 三、(二)报告
期内公司作为 告已撤 情况。
(七)募 投 实施
公司本 发 募 将投向建 信息 型(BIM) 主平台 件 发
、 件 发 、技术 中心建 、 及服务 扩建 及 充 。上 募 投 合公司发展战 ,具有 好
技术和市场基 。 公司对上 技术、市场、人员 方 了 、
和准备,以保 利 ,但是不 完全排 实施 中政 、技术或市场发 不利变化 可 ,并导 实施后 效 低于 期 平
。
(八) 收政 变化
1、增值
据《关于 件产品增值 政 》( 〔2011〕100号) 有关
定,增值 一 人 售其 开发 产 件产品,对其增值 实
3% 分实 即征即 政 。
2、企业所得
据《中华人 共和国企业所得 》及《关于 一 励 件产业和 成
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政 》( 〔2012〕27 号) 有关 定,本公司于2013年9月2日取得《 件企业 定 书》,享受 利年度 , 一年 二年免征企业所得 ,三年 五年按 25% 定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 。 〔2012〕27 号 十四 利年度,是指 企业当年应 所得
大于 年度,公司2014年弥 以前年度亏损后应 所得 大于 ,故
2014年为 一个 利年度,公司2014年 2015年免 、2016年 2018年按
25% 减半征收。
公司2016年12月22日 新技术企业审 , 北京市 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 政局、北京市国家 务局、北京市地方 务局 定为 新技术企业,
书 号:GR201611004933,有效期三年。
2019年10月15日,公司 北京市 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 政局、国家
务总局北京市 务局批复 定为 新技术企业, 书 号GR201911002289,
有效期三年。 备 发 可加 扣 。
据 政 、国家 务总局、发展改 委、工业和信息化 《关于 件和
成 产业企业所得 优惠政 有关 》( 〔2016〕49号)、《关
于 一 励 件产业和 成 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政 》(
〔2012〕27号)和《国家 务总局关于发布修 后 <企业所得 优惠政 事
办 办 > 公告》(国家 务总局公告2018年 23号) 关 定, 件
企业可享受10% 所得 收优惠。2019年4月1日,公司向国家 务总局北
京市 区 务局 一 务所(中关 办 服务厅)提交了 件企业
料;4月11日, 务机关下发了《 务事 书》(京 [2019]16号),
公司 合受 件。2019年10月,保 机 国家 务总局北京市 区
务局 五 务所( 新技术企业 所), 据 ,公司已 件
企业审 ,可享受 件企业10% 所得 优惠 。
2020年5月21日,公司向国家 务总局北京市 区 务局 一 务所(中关 办 服务厅)提交了2019年 件企业企业所得 优惠
料;5月21日, 务机关下发了《 务事 书》(京 [2020]005号),公司 合受 件。
3、 收优惠影响分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 优惠、增值 优惠对 业 影响如下所 :
单位:万元
2020年1-6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值 486.83 1,452.40 1,664.14 1,315.16
当期减免所得 379.93 1,024.07 630.96 465.98
收优惠合 866.76 2,476.47 2,295.10 1,781.14
利 总 3,452.23 7,065.26 5,785.22 4,271.65
收优惠占利 总 例 25.11% 35.05% 39.67% 41.70%
报告期各期, 收优惠 占利 总 分别为 41.70%、39.67%、35.05%和 25.11%。如 公司享受 上 收优惠政 发 变化,公司 利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 业利 下
了受技术 密 、 产权 、新增 产折旧、摊 、 发投入及其
他 因 影响, 未 市场 争加剧或下 建 业出 大不利变
化,发 人未 在产品推广、市场拓展 方 取得有效成 ,发 人 业利 将
受到不利影响。
(十) 大 情 不可抗力因 导
2020年1月,受新型冠 发 影响导 情 及国内多个 、
区、 市,为应对 大 情,国家及各地政府分别 取了封城、 关人员 、推 复工日期 措施。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建 件 开发、
售及 关技术服务 企业,新产品 开发 划已于年初制定, 情期 发人员
取 值 场办公和 办公 合 方式开展开发工作; 售人员和技术支持
人员 播、 方式 培 及技术支持。 公司 取上 多
措施减少新冠 情对公司 产 影响,但 于 前 情 延 时 及
影响 围尚不明朗, 情 一 持 或加剧,将使公司2020年 业利 受到
不利影响。
二 上市情况
一、 册及上市审 情况
(一) 制上市公告书 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 据《中华人 共和国公司 》(以下 “《公司 》”)、《中华人 共和国 券 》和《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 则(2020 年修 )》(以下 “《上市 则》”) 国家有关 律、 及 性文件
定,并按 《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式指引》 制
成,旨在向投 提供有关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 基本情况。
(二)中国 会同意 册 决定及其主 内容
中国 券 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册 批复》( 可[2020]3664号),同意公司 公开发
册 ,内容如下:
1、同意 建 公开发 册 。
2、 建 本 发 应严 按 报 圳 券交易所 招 明书和发
承 方 实施。
3、本批复 同意 册之日 12个月内有效。
4、 同意 册之日 本 发 前, 建 如发 大事 ,应及时报告 券交易所并按有关 定处 。
(三) 圳 券交易所同意 上市 决定及其主 内容
据 圳 券交易所《关于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人 币普
在创业 上市 》( 上〔2021〕81 号),同意公司发 人 币普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交易, 券 为“ 建 ”, 券代 为
“300935”,本 公开发 14,130,000 ,将于2021年1月20日 上市交
易。
二、 上市 关信息
(一)上市地 及上市 块: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二)上市时 :2021年1月20日
(三) : 建
(四) 代 :300935
(五)本 公开发 后 总 本:5,650.50万
(六)本 公开发 数 :1,413万 ,本 发 全 为新 ,无
(七)本 上市 无 制及 定安排 数 :14,130,000
(八)本 上市 有 制或 定安排 数 :42,375,000
(九)战 投 在本 公开发 中 得 售 数 和 定安排:本公开发 全 上按市值 向公众投 接定价发 (以下 “ 上发 ”) 方式 ,未 战 投 售 方式
(十)发 前 东所持份 制及期
本 发 前 东所持份 制及期 参 本上市公告书之“ 八
承 事 ”之“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期 以及 东持 及减持意向 承 ”。
(十一)发 前 东对所持份 愿 定 承
公司本 发 前 东对所持 份 愿 定 承 本上市公告书之“ 八
承 事 ”之“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期 以及 东持 及减持意向 承 ”。
(十二)本 上市 份 其他 售安排
本 上市 份 其他 售安排: 上 (十)、(十一)外,本 上市 份无其他 售安排
(十三)公司 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本 发 后
别 东名 持 数 ( ) 持 例 可上市交易日期( 交易日 延)
岱 9,481,940 16.78% 2024年1月20日
张建云 8,701,940 15.40% 2024年1月20日
任卫教 3,695,080 6.54% 2024年1月20日
张凯利 3,694,820 6.54% 2024年1月20日
明 2,175,680 3.85% 2022年1月20日
晓冬 2,175,420 3.85% 2022年1月20日
1,305,200 2.31% 2022年1月20日
870,220 1.54% 2022年1月20日
伟光 542,080 0.96% 2022年1月20日
542,080 0.96% 2022年1月20日
喜峰 522,080 0.92% 2022年1月20日
文 522,080 0.92% 2022年1月20日
智力 434,980 0.77% 2022年1月20日
戴 407,560 0.72% 2022年1月20日
公 于 400,000 0.71% 2022年1月20日
开发 凤多 391,560 0.69% 2022年1月20日
前已发
份 建 391,560 0.69% 2022年1月20日
彭明 390,000 0.69% 2022年1月20日
390,000 0.69% 2022年1月20日
徐 390,000 0.69% 2022年1月20日
刘 348,140 0.62% 2022年1月20日
张 丽 304,460 0.54% 2022年1月20日
吴春 300,000 0.53% 2022年1月20日
290,000 0.51% 2022年1月20日
博 271,040 0.48% 2022年1月20日
斌 217,620 0.39% 2022年1月20日
孙 217,620 0.39% 2022年1月20日
保 213,940 0.38% 2022年1月20日
200,000 0.35% 2022年1月20日
晓军 195,000 0.35% 2022年1月20日
193,940 0.34% 2022年1月20日
张 178,940 0.32% 2022年1月20日
业 173,940 0.31% 2022年1月20日
任 173,940 0.31% 2022年1月20日
张吉 122,680 0.22% 2022年1月20日
丽云 118,680 0.21% 2022年1月20日
光 108,680 0.19% 2022年1月20日
徽 108,680 0.19% 2022年1月20日
云 100,000 0.18% 2022年1月20日
君 100,000 0.18% 2022年1月20日
晓亚 100,000 0.18% 2022年1月20日
吴小军 100,000 0.18% 2022年1月20日
兆刚 100,000 0.18% 2022年1月20日
张建华 80,000 0.14% 2022年1月20日
华 80,000 0.14% 2022年1月20日
景 70,000 0.12% 2022年1月20日
坤 53,420 0.09% 2022年1月20日
厚 30,000 0.05% 2022年1月20日
丹 30,000 0.05% 2022年1月20日
30,000 0.05% 2022年1月20日
刘 30,000 0.05% 2022年1月20日
20,000 0.04% 2022年1月20日
张 20,000 0.04% 2022年1月20日
剑 20,000 0.04% 2022年1月20日
文博 20,000 0.04% 2022年1月20日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其哲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志坚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朱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张园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周晓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孙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曾凡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亚兵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乃千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张晓旭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志亮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刚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上宇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云帅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华 10,000 0.02% 2022年1月20日
小斌 5,000 0.01% 2022年1月20日
强 5,000 0.01% 2022年1月20日
伟 5,000 0.01% 2022年1月20日
启亮 5,000 0.01% 2022年1月20日
新军 5,000 0.01% 2022年1月20日
5,000 0.01% 2022年1月20日
小 42,375,000 74.99%
公 下发 份 - -
开发
上 上发 份 14,130,000 25.01% 2021年1月20日
下发 小 14,130,000 25.01%
份
合 56,505,000 100.00%
: 出 总数与各分 数值之和尾数不 情况,均为四 五入原因 成。
(十四) 机 :中国 券 有 任公司 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 机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
三、 公开发 并上市时 择 具体上市 准
据 圳 券交易所发布 《 圳 券交易所创业 发 上市审
则》,发 人 择如下具体上市 准:
“最 两年净利 均为 ,且 净利 不低于人 币5000万元。”
基于发 人2018年、2019年 审 扣 常性损 前后孰低 归属于
公司所有 净利 分别为5,167.91万元、6,477.73万元,公司 合并 择《上
市 则》 2.1.2 一 上市 准,即最 两年净利 均为 ,且 净
利 不低于5,000万元。
三 发 人、 东和实 控制人情况
一、发 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文名 Beijing YJK BuildingSoftwareCo.,Ltd.
本 发 前 册 本 4,237.50万元
定代 人 岱
有 公司成 日期 2010年12月03日
份公司变更 日期 2014年07月28日
册地址 北京市 区 园东 11号 兴大厦四层413室
主 产 地址 北京市北三 东 36号 易中心C座906室
政 100191
010-59575867
传 010-58256400
互 址 www.yjk.cn
子 bod@yjk.cn
信息披 和投 关 事会办公室
事会 书
010-59575867-8002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技术咨 、技术服务;
件开发;基 件服务、应 件服务; 售 开发后
产品、 机、 件及 助 备;技术 出口、 出口、
围 代 出口。(企业依 主 择 ,开展 动;
依 批准 , 关 批准后依批准 内容开展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和 制
动。)
主 业务 建 件 开发、 售及 关技术服务
据中国 会《上市公司 业分 指引(2012 年修 )》,
所属 业 公司所处 业为“信息传 、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二、公司 事、 事、 人员及其持有公司 及债券 情况
公司 事、 事、 人员持有公司 份及债券情况如下:
接持 数 接持 合 持 占发 前 持有债券
序号 东名 务 任 时 (万 ) 数 (万 数 (万 总 本 情况
) ) 例(%)
1 岱 事 2020.9.5~2023.9.4 948.1940 - 948.1940 22.38 -
2 张建云 事 2020.9.5~2023.9.4 870.1940 - 870.1940 20.54 -
3 任卫教 事、总 2020.9.5~2023.9.4 369.5080 - 369.5080 8.72 -
4 张凯利 事、副 2020.9.5~2023.9.4 369.4820 - 369.4820 8.72 -
总
5 明 事 2020.9.5~2023.9.4 217.5680 - 217.5680 5.13 -
6 事 2020.9.5~2023.9.4 87.0220 - 87.0220 2.05 -
7 宇军 事 2020.9.5~2023.9.4 - - - - -
8 冯 军 事 2020.9.5~2023.9.4 - - - - -
9 志成 事 2020.9.5~2023.9.4 - - - - -
党支 书
10 博 、 事 2020.9.5~2023.9.4 27.1040 - 27.1040 0.64 -
会主席、
11 保 事、 2020.9.5~2023.9.4 21.3940 - 21.3940 0.5 -
总
工代
事、
12 心人员、 2020.9.5~2023.9.4 3.0000 - 3.0000 0.07 -
技术
13 刘 务 2020.9.5~2023.9.4 3.0000 - 3.0000 0.07 -
人
14 事会 2020.9.5~2023.9.4 2.0000 - 2.0000 0.05 -
书
三、控 东、实 控制人情况
(一)实 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 发 前,本公司总 本为4,237.50万 ,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4名 人合 接持有发 人 权 例为60.35%,对发 人实施共同控制,为公司 实 控制人。
公司实 控制人 基本情况如下:
( 1 ) 岱 ,中 国 国 ,无 境 外 久 居 权, 份 号 为110105194905******, 担任本公司 事 ,持有公司9,481,940 份,持
例为22.38%。
( 2 )张 建 云,中 国 国 ,无 境 外 久 居 权, 份 号 为110702195205******, 担任本公司 事,持有公司8,701,940 份,持
例20.54%。
( 3 )任 卫 教,中 国 国 ,无 境 外 久 居 权, 份 号 为610103196908******, 担任本公司总 ,持有公司3,695,080 份,持
例8.72%。
( 4 )张 凯 利,中 国 国 ,无 境 外 久 居 权, 份 号 为130302195401******, 担任本公司副总 ,持有公司3,694,820 份,持
例8.72%。(二)本 发 后实 控制人 持 情况
本 发 后,公司 实 控制人仍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4人,合 持 例为45.26%。 岱 持有公司948.1940万 ,持 例为16.78%,张建云持有公司870.1940万 ,持 例为15.40%,任卫教持有公司369.5080万 ,持 例为6.54%,张凯利持有公司369.4820万 ,持 例6.54%。
岱 张建云 任卫教 张凯利
16.78% 15.40% 6.54% 6.54%
建
四、 权 励 划、员工持 划具体情况
截 本上市公告书刊 日,公司不存在已 制定或 在实施 权 励 划及 关安排。
五、本 发 前后 本 变动情况
本 发 前公司总 本为4,237.50万 ,公司本 向 会公开发 人 币普
1,413.00万 ,占发 后总 本 例为25.01%,发 后总 本为5,650.50万 。本 发 前后公司 本变动情况如下:
发 前 发 后
东名 数(万 持 例 数(万 ) 持 例 售期
) (%) (%)
一、 售
岱 948.1940 22.38 948.1940 16.78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张建云 870.1940 20.54 870.1940 15.40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任卫教 369.5080 8.72 369.5080 6.54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张凯利 369.4820 8.72 369.4820 6.54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明 217.5680 5.13 217.5680 3.8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晓冬 217.5420 5.13 217.5420 3.8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30.5200 3.08 130.5200 2.3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87.0220 2.05 87.0220 1.5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伟光 54.2080 1.28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54.2080 1.28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喜峰 52.2080 1.23 52.2080 0.9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文 52.2080 1.23 52.2080 0.9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智力 43.4980 1.03 43.4980 0.77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戴 40.7560 0.96 40.7560 0.7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于 40.0000 0.94 40.0000 0.7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凤多 39.1560 0.92 39.1560 0.6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建 39.1560 0.92 39.1560 0.6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彭明 39.0000 0.92 39.0000 0.6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39.0000 0.92 39.0000 0.6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徐 39.0000 0.92 39.0000 0.6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刘 34.8140 0.82 34.8140 0.6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 丽 30.4460 0.72 30.4460 0.5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吴春 30.0000 0.71 30.0000 0.53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29.0000 0.68 29.0000 0.5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博 27.1040 0.64 27.1040 0.4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斌 21.7620 0.51 21.7620 0.3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孙 21.7620 0.51 21.7620 0.3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保 21.3940 0.5 21.3940 0.3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20.0000 0.47 20.0000 0.3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晓军 19.5000 0.46 19.5000 0.3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9.3940 0.46 19.3940 0.3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 17.8940 0.42 17.8940 0.3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业 17.3940 0.41 17.3940 0.3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任 17.3940 0.41 17.3940 0.3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吉 12.2680 0.29 12.2680 0.2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丽云 11.8680 0.28 11.8680 0.2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光 10.8680 0.26 10.8680 0.1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徽 10.8680 0.26 10.8680 0.1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云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君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晓亚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吴小军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兆刚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建华 8.0000 0.19 8.0000 0.1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华 8.0000 0.19 8.0000 0.1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景 7.0000 0.17 7.0000 0.1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坤 5.3420 0.13 5.3420 0.09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厚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丹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刘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剑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文博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其哲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志坚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朱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园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周晓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孙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曾凡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亚兵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乃千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张晓旭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志亮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刚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上宇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云帅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华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小斌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强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伟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启亮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新军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小 4,237.5000 100.00 4,237.5000 74.99
二、无 售
上发 - - 1,413.0000 25.01
份
小 - - 1,413.0000 25.01
合 4,237.5000 100.00 5,650.5000 100.00
: 出 总数与各分 数值之和尾数不 情况,均为四 五入原因 成。
六、本 发 后公司前十名 东持 情况
本 发 后、上市前,公司 东户数为 28,331 户,公司前十名 东及持情况如下:
序号 东名 持 数 (万 ) 持 例 售期
1 岱 948.1940 16.78%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2 张建云 870.1940 15.40%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3 任卫教 369.5080 6.54%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4 张凯利 369.4820 6.54% 上市之日 定36个月
5 明 217.5680 3.8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6 晓冬 217.5420 3.85%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7 130.5200 2.31%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8 87.0220 1.54%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9 伟光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10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12个月
合 3,318.4460 58.73%
发 人不存在 决权差异安排。
七、战 售投 具体情况
本 发 未安排战 售。
四 发 情况
一、 公开发 数
公司本 发 总 数为1,413万 (占发 后总 本 25.01%),本 发全 为新 ,无 。
二、发 价
本 发 价 为56.96元/ 。
三、 值
本 发 值为1.00元。
四、发 市
1、37.26倍( 收 按 2019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后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前总 本
);
2、36.64倍( 收 按 2019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前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前总 本
)。
3、49.69倍( 收 按 2019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后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后总 本
);
4、48.85倍( 收 按 2019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前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后总 本
)。
五、发 市净
本 发 市净 为 3.40 倍(按本 发 价 以发 后 净 产 ,发 后 净 产按2020年6月30日 审 归属于 公司 所有 权 加上本 发 募 净 之和 以本 发 后总 本 )。
六、发 方式及 情况
发 方式:本 发 上按市值 向持有 圳市场 售A 份和
售存托凭 市值 会公众投 接定价发 (以下 “ 上发 ”)
方式。
情况:本 发 无 下 价和 售 ,有效 倍数8,626.79059倍,上投 份数 14,094,917 , 上投 放弃 数 35,083, 上中 投 放弃 数全 保 机 (主承 商)包 ,保 机
(主承 商)包 份 数 为35,083 ,包 为1,998,327.68元,保 机
(主承 商)包 例为0.25%。
七、募 总 及 册会 师对 到位 情况
本 发 募 总 为人 币80,484.48万元,扣 不含 发 人币6,748.04万元,实 募 净 73,736.44万元。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已于2021年1月14日对本公司 公开发 到位情况
了审 ,并出具容 字[2021]361Z0010号《 报告》。
八、发 总 及明 成
本 发 发 总 为6,748.04万元(发 均为不含增值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 (万元)
1 承 和保 4,724.32
2 审 、 和 估 848.00
3 律师 724.53
4 于本 发 信息披 438.68
5 发 手 及其他 12.51
合 6,748.04
:以上发 均为不含增值 。
本 公司发 发 为4.78元/ ( 发 =发 总
/本 新 发 数)。
九、募 净
本 发 募 净 为73,736.44万元。
十、发 后 净 产
发 后 净 产为16.76元/ ( 据公司2020年6月30日 审 归属于 公司 所有 权 加上本 发 募 净 之和 以本 发 后总 本
)。
十一、发 后 收
发 后 收 为1.17元(按 2019年 审 归属于 公司 东 净利
以发 后总 本 )。
十二、 售 择权
本 发 未使 售 择权。
五 务会 料
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对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合并及 公司 产 债 ,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合并及 公司 利 、合并及
公司 和合并及 公司 东权 变动 以及 关 务报
了审 。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出具了 号为“容 审字
[2020]361Z0304号” 准无保 意 《审 报告》。 关数据已在招 明书
“ 八 务会 信息与 层分 ” 了披 ,投 了 情况,
刊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指定信息披 招 明书。
公司 务报告 审 截 日为2020年6月30日,容 会 师事务所(普 合伙)对公司2020年9月30日 产 债 ,2020年1-9月 利 、
以及 务报 了审 ,并出具了报告文号为“容 专字
[2020]361Z0589号” 审 报告。2020年1-9月 务数据以及2020年度业
情况已在招 明书“ 大事 提 ”之“五、公司 务报告审 日 招
明书 日之 况”及“ 八 务会 信息与 层分 ”之“十
七、 务报告审 截 日后 主 信息及 况” 了披 ,投 了
情况, 刊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指定信息披 招 明书。
六 其他 事
一、募 专户存储及三方 协 安排
据《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公司 作指引》(2020 年修 )
定,公司将于募 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 机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及
存放募 商业 《募 专 户三方 协 》。
二、其他事
本公司 2021年1月6日刊 招 明书披 日 上市公告书刊 前,有发 可 对本公司有 大影响 事 ,具体如下:
1、公司严 依 《公司 》、《 券 》 律 , 作,
况 常,主 业务 展情况 常;
2、公司 产 情况、外 件或 产 境未发 大变化,服务 售价
、服务 售方式、所处 业或市场均未发 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和提供 产品及服务 价 未发 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 方未发 大关 交易;
5、本公司未 大投 ;
6、本公司未发 大 产( 权) 买、出售或 换:
7、本公司住所 有变更;
8、本公司 事、 事和 人员 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 大 、仲 事 ;
10、本公司未发 常业务以外 大对外担保 或有事 ;
11、本公司 务情况和 成 未发 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 事会、 事会和 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 其他应披 大事 ;
14、公司招 明书中披 事 , 招 明书刊 之日 上市公告书刊
前未发 大变化。
七 上市保 机 及其意
一、上市保 机 情况
名 :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
定代 人: 春
住所: 春市 态大 6666号
地址: 北京市 城区 什坊 28号恒奥中心D座
: 010-68573828
传 : 010-68573837
保 代 人: 悦佳 其军
人: 巍
二、上市保 机 保 意
上市保 机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已向 圳 券交易所提交了《东北 券
份有 公司关于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之上市保 书》,上市保 机 保 意 如下:
保 机 为:发 人 其 在创业 上市 合《公司 》、《 券 》及《上市 则》 有关 律、 有关 定,发 人 具备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 件。本保 机 同意推 发 人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交易,并承担 关保 任。
三、持 导保 代 人
据《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 则(2020 年修 )》,东北 券份有 公司作为发 人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保 机 将对发 人
上市后当年剩余时 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 年度 持 导, 保 代人 悦佳、 其军提供持 导工作,两位保 代 人具体情况如下:
悦佳:女, 学 士,保 代 人。 任东北 券投 总 北
京市场 业务 事。主 从事企业改制与 导、 发 与承 、公司收 兼并
及 产 投 业务。先后参与 华恒 、 化 技、中 、
、 子、 宇 发 ,同时参与了 份、 春 、中 控
再 , 曼 、中 份 三 挂 工作,并曾 或参
与成 六合、和合 断 多个 改制 导工作。
其军: , 士 ,保 代 人, 任东北 券投 总 北
京市场 总 。主 从事企业改制与 导、 发 与承 、公司收 兼并及
产 投 业务。先后参与或主导了 庆 务、 服 、 子
IPO , 份、 刚 、 子 公开发 ,以及 发、再
持 导和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 导 工作。
八 承 事
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
期以及 关 东持 及减持意向 承
(一)发 人实 控制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36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2、发 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 人 20个交易日 收 价均低于发 价( 发 权 息 事 , 发 价作 应 整,下同),或 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0日, 交易日 延)收 价低于发 价,本人所持发 人 份 定期 动延 6个月。
3、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全 份在上 定期 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 不低于本 发 发 价。
4、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人 事、 事或 人员期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6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
日 6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
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个月 12个月之
报 , 报 之日 12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5、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6、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二)发 人持 5%以上 东、 事 明 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2、发 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 人 20个交易日 收 价均低于发 价( 发 权 息 事 , 发 价作 应 整,下同),或 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0日, 交易日 延)收 价低于发 价,本人所持发 人 份 定期 动延 6个月。
3、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全 份在上 定期 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 不低于本 发 发 价。
4、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人 事、 事或 人员期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6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
日 6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
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个月 12个月之
报 , 报 之日 12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5、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6、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三)发 人持 5%以上 东 晓冬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2、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四)发 人 事 博、 保 、 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个月内,本人不 或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在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
回 分 份。
2、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人 事、 事或 人员期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 6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日 6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个月内不 本人 接
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个月 12个
月之 报 , 报 之日 12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3、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4、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五)发 人 事 、 人员 、刘 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个月内,本人不 或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在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
回 分 份。
2、发 人 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 人 20个交易日 收 价均低于发 价( 发 权 息 事 , 发 价作 应 整,下同),或 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7月20日, 交易日 延)收 价低于发 价,本人所持发 人 份 定期 动延 6个月。
3、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全 份在上 定期 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 不低于本 发 发 价。
4、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 事、 事或 人员期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 6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日 6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个月 12个月
之 报 , 报 之日 12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5、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6、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六)发 人 上 人员以外其他 人 东承 :
发 人 上市之日 12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所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
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二、关于 定公司 价 及未 守 承
为 一 明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 价低于 净 产时 定公司 价
措施,保护投 利 ,公司 二届 事会 九 会 审 了《关于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公司2018年年度 东大会审 了上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定 价 实施 件和具体措施
1、启动和停 定 价措施 件
(1)启动 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加权平均价 =交易日 交易总 /交易日 交易总数 ,下同)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以下 “启动 件”),则公司按下 定 则启动 定 价措施。
在公司年度 务报告公开披 后 上 期 ,如 公司因利 分 、 本公 增 本、增发、 原因 权、 息 ,前 净 产 应
整。
(2)停 件
①在上 启动 件 定 定 价具体方 尚未 式实施前,如公司
5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于 净 产时,可停 实施 价 定措施。
②在上 启动 件 定 定 价具体方 实施期 内,如公司
5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于 净 产时,可停 实施 价 定措施。
③ 回 或增持公司 份将导 公司 权分布不 合上市 件,可停实施 价 定措施。
2、 关 任主体
本 所 关 任主体包括公司、实 控制人、 事( 事 外,下同)及 人员。对于未 新 事、 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承 履 公司发 上市时 事、 人员已作出 应承 后,方可
任。
3、 定 价 具体措施
当上 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 据当时有效 律 和 关承 ,以及公司实 情况、 市场情况,与实 控制人、
事及 人员协商 定公司 价 具体方 ,履 应 审批 序和信息
披 义务。公司将及时按以下 分或全 措施 定公司 价:(1)公司回
份;(2)实 控制人增持 份;(3) 事( 事 外)、 人员增
持 份。
上 方式时应 :(1)不 导 公司不 合上市 件;(2)不
使实 控制人履 收 义务。
4、 定 价措施 启动 序
(1)公司回 份 序
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 协商决定启动公司回 份方 ,公司将按 关 律 定及时召开 事会和 东大会,审 实施回 份 ,方 内容应包括但不 于拟回 本公司 份 、数 区 、价 区 、实施期
内容。公司 东大会对实施回 份作出决 ,必 出席会 东所持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 。
公司 东大会批准实施回 份 后公司将依 债权人,并向 券
、 券交易所 主 报 关 料,办 审批或备 手 。在完成
必 审批、备 、信息披 序后,公司方可实施 应 份回 方 。
公司向 会公众 东回 公司 份应当 合《公司 》、《 券 》、《上市公司回 会公众 份 办 ( )》、《关于上市公司以 中 价交易方式回 份 充 定》 律、 、 性文件 定。公司将使 有
份回 ,按 二 市场价 交易所 中 价交易、大宗交易或 券
可 其他方式向 会公众 东回 份。
如 公司 价 公司 份回 划披 之日 或实施回 期 5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于 净 产,公司可不再实施或停 实施向 会公众 东回 份方 。如在一年内两 以上 启动 定公司 价措施 件,则公司应持 实施回 份,且 合以下 件:①公司实施回 总 不 公开发
募 总 ;②公司 于回 单 不低于上一年度 审 归属于公司所有 净利 10%,单一年度 回 总 不 上一年度 审
归属于 公司所有 净利 50%;③12个月内公司回 份不 总 本
2%。当上 件发 冲 时,以 ③ 件为准。 价 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权分布应当 合上市 件。
公司回 方 实施完 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 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 所回 份,办 工商变更 手 。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事会上,公司全体 事( 事 外)将对公司承 回 份方 关决 投 成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东大会上,公司实 控制人将对公司承 回 份方 关决 投
成 。
(2)实 控制人增持 份 序
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 协商决定 实 控制人增持 份 ,公司实 控制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应当在 合 交易 关 定 前提下,按 定 价方 定 增持 和增持期 ,以 有 交易所 中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 方式增持公司 份,价 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 权分布应当 合上市 件。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按 东大
会审 定 价方 日各 持 例 定单 各 增持 及增持 份数。
实 控制人增持 应当 合以下 件:
①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各 单 于增持公司 份 不低于各 从上一会 年度年初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 从公司 得
后 分 及 后 总 (如有) 20%;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按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各 持 例 定单 各 增持
及增持 份数。
②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应在 合《 券 》、《上市公司收
办 》 律 、 性文件 定 件和 前提下,对公司 增持;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单 或 12个月增持公司 份数 总 不
公司总 本 2%,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按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各 持 例 定单 各 增持 及增持 份数。如上 ① 与
本 冲 ,则按 本 执 。
在 事会、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及方 实施期 ,以及其他 律
定 制 期 内,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不得 其持有 本
公司 份。
(3) 事及 人员增持 份 序
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 协商决定 事及 人员增持
份 ,公司 事( 事 外)、 人员应当在 合 交易 关
定 前提下,按 定 价方 定 增持 和增持期 ,以 有 交
易所 中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 方式增持公司 , 价 定
措施实施后,发 人 权分布应当 合上市 件。
事、 人员增持 应当 合以下 件:
①单 于增持公司 总 不低于 上一会 年度初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 从公司 得 后 分 (如有)及 后
20%。
② 事、 人员应在 合《 券 》、《上市公司收 办 》
律 、 性文件 定 件和 前提下,对公司 增持; 事、
人员单 或 12个月增持公司 份数 总 不 公司总 本 2%。
如上 ① 与本 冲 ,则按 本 执 。
在 事会、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及方 实施期 ,以及其他 律
定 制 期 内, 事、 人员不得 其持有 本公司 份。
5、 机制
(1)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如公司未 取上 定 价 具体措施,本公司承 接受以下 措施:公司将在公司 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 明未 取上 定 价措施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东和 会公众投 。
在公司 式挂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 新 任 事
、 人员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事、 人员关于
定公司 价 承 函》, 承 内容与公司发 上市时 事、 人
员已作出 应承 完全一 。如新 事、 人员未
前 承 函,则不得担任公司 事、 人员。
(2)公司实 控制人、 事( 事 外)、 人员未按本
定提出或未实 实施增持 划,公司有权 令其在 期内履 增持义务,否则公司有权将未履 义务 分 、应付 予以暂时扣 其履 增持义务。
公司 事( 事 外)、 人员拒不履 本 定 增持义务,公司可以依 更换、 关人员。
(3)本 中 定公司 价 具体措施 关主体提出,并 公司依据信息披 关 定 公告,即 成 关主体对公司及 会公众 东 公开承
,如 到实施 件 无合 当 拒 履 , 关主体将承担 应 律
任, 投 成损失 ,将依 承担 偿 任。
6、 律效力
本 公司 东大会审 后, 公司完成 公开发 并上市之日 效。如 律 或政 变动 情形导 本 与 关 定不 ,公司
事会应对本 整 , 出席 东大会 东所持有 决权 份总
数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
(二)关于 定公司 价 承
1、公司就上市后 定 价 关事 作出如下承 :
公开发 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本公司将严 守执 公司 东大会审 《北京 建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 定,履 关义务。
2、公司实 控制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就上市后 定 价关事 作出如下承 :
公开发 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本人将严 守执 公司 东大会审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
定,履 关义务。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事会或 东大会上,本人承 对 关决投 成 。
3、公司 事( 事 外)、 人员就上市后 定 价 关事作出如下承 :
公开发 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本人将严 守执 公司 东大会审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
定,履 关义务。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事会或 东大会上,本人承 对 关决投 成 (如有投 权)。
三、对 发 上市 份买回承
就公司 发 上市 份 回事 ,发 人及控 东、实 控制人作出如下承 :
发 人承 :公司本 发 上市不存在任何 发 情形。如公司不 合发 上市 件,以 手 取发 册并已 发 上市 ,公司将在中国
会 有权 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 份回 序,回 公司本 发 全
新 。
控 东及实 控制人承 :本人保 公司本 发 上市不存在任何 发
情形。如公司不 合发 上市 件,以 手 取发 册并已 发 上市 ,本人将在中国 会 有权 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 份 回 序,
回公司本 发 全 新 。
四、发 人关于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及承
本 公开发 可 导 投 即期回报 摊 , 上 情况,公司拟
取多 措施以提升公司 利 力,增强公司 持 回报 力,以充分保护
中小投 利 ,具体措施如下:
(一) 人才引 和培养,加大 发投入,提 件产品 心 争力
公司属于 密 型企业,主 业务收入主 件 售收入,公司产品专业性强、技术 。一 以 公司十分 对复合型、 合性人才 引
和培养。公司将 引 人才、 发新产品 方式,不断提 公司 合
争力,保 公司在 刻 客户 基 上持 件新产品 发和 有
产品升 ,为客户在优化 、 料、复杂工 方 提供更合
建 合 决方 ,以保持公司技术上 先优势,实 期可持 发展
,提升公司 利 力,以填 因本 公开发 摊 东回报。
(二)加快募投 建 度,争取早日实 期效
本 发 募 围 公司主 业务, 于建 信息 型(BIM) 主平台 件 发 、 件 发 、技术 中心建
、 及服务 扩建 及 充 , 建成投产后,有利于对公司
有 件产品 有效整合,丰富公司产品 ,增强公司 技术和 发优势
,提升 及售后服务 平和品 影响力,优化公司 本 ,增强公司
争实力和抵御市场 力。
本 发 募 到 后,公司将加快推 募投 实施,提 募
使 效 ,保 募 投 利 产并实 期效 , 低本 发
所导 即期回报 摊 。
(三)加强募 , 保募 合 合 使
为 募 和使 , 保本 发 募 专 于募投,公司已 据《公司 》、《 券 》和《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则》 律、 及 性文件 定和 , 合公司实 情况,制定了上市后 《募 制度( )》,严 募 使 ,保 募
按 原定 得到充分有效利 。
(四)提 公司日常 效 , 低公司 成本,提升公司 业
公司将不断完善产品 发 ,加强从了 客户 、 发 、制定发 、产品 关 平;强化公司 、度 和内控 ,在全 有效地控制公司 和 前提下不断提升利 平。
(五)建 健全持 定 利 分 政 ,优化投 回报机制
公司已 据中国 会《关于 一 实上市公司 分 有关事》( 发(2012)37号)、《上市公司 指引 3号——上市公司 分
》( 会公告(2013)43 号) 定 ,在充分 公司 发展实
情况及 东回报 各个因 基 上,为明 对公司 东权 分 回报, 一
化了《公司 》中关于 利分 原则 ,增加 利分 决 明度和可操作性,并制定了《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公司将严 执 利
分 政 ,在 合分 件 情况下, 实施对 东 利 分 ,优化投
回报机制。
(六) 一 完善公司 ,为公司持 定发展提供 和制度保
公司将严 按 《公司 》、《 券 》、《上市公司 作指引》律、 和 性文件 ,不断完善公司 , 保 东 够充分 使
东权利, 事会 够按 《公司 》 定 使 权,做出 学决 ,
事 够 履 ,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 合 权 ,为公司持
定 发展提供 学有效 和制度保 。
(七) 关 任主体 承
公司全体 事和 人员承 将切实履 作为 事、 人员 义务,忠实、勤勉地履 , 护公司和全体 东 合 权 ,具体如下: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 件向其他单位或 个人 利 ,也不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
本人将严 守公司 ,本人 任何 务 为均将在为履 本人 之必 围内发 ,并严 接受公司 , 免 或 前 。
本人不会动 公司 产从事与履 本人 无关 投 、 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实 。
本人将 推动公司 制度 完善,使之更 合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 ;将尽 促使 事会或 与 委员会制定 制度与公司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 执 情况 挂 。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 执 情况 挂 关 ,并愿意投 成 (如有投 权)。
在中国 会、 券交易所另 发布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关意 及实施 则后,如 公司 关 定及本人承 与 定不 时,本人承 将按 中国 会及 券交易所 定出具 充承 ,并 推 公司作出新 定,以 合中国 会及 券交易所 。
本人将全 、完整及时履 公司制定 有关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 作出 任何有关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承 。 本人 反 承 ,公司或 东 成损失 ,本人愿意:(1)在 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 并 ;(2)依 承担对公司和/或 东 偿 任;(3)无
件接受 券交易所 机 按 其制定或发布 有关 则,对本人作出 处
或 取 关 措施。
公司实 控制人承 :不 权干 公司 动,不侵占公司利 。
五、本 发 上市后公司利 分 政 、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及发 人、控 东、实 控制人关于利 分 承
公司2018年年度 东大会审 了本 公开发 人 币普 (A )
并在创业 上市后实施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 )》,明 了公司利 分 政 ,并制定了《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公司 度 对 东 分 回报,公司、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均承 将 执 关 律 及 定 分 政 ,并在后 发展中
不断完善投 回报机制。
(一)上市后利 分 政
1、利 分 基本原则
公司实 持 、 定 利 分 政 ,利 分 应 对投 合 投回报,同时兼 公司 利 、全体 东 整体利 以及公司 可持 发展,公司利 分 不得 可供分 利 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
力。
2、 公司 东存在 占 ,公司应当扣减 东所分 利,以偿 其所占 。
3、利 分 方式
公司可 取 、 或 与 合方式分 利。公司具备 分
件 ,将优先 取 方式分 利 。
4、利 分 时
公司一 情况下 年度利 分 ,公司 事会也可以 据公司
况提 中期分 。公司 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利 分 方 及 存
未分 利 使 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 分 完成后 存 未分 利
应 于发展公司主 业务。
5、公司实施 分 件
公司拟实施 分 时应 少同时 以下 件:
(1)公司 年度实 可分 利 (即公司弥 亏损、按 定提取公后所余 后利 )为 值且 充 ,实施 分 不会影响公司 后 持
;
(2)审 机 对公司 年度 务审 报告出具了 准无保 意 审 报告;
(3)公司无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 事 发(募 外)。
6、 分 例
在公司未分 利 为 、报告期净利 为 ,以及 公司 常 产
且 定公 情况下,如无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
事 发 ,公司应当 取 方式分 利,以 方式分 利 不少于当年
实 可分 利 10%。
公司在实施上 分 利 同时,可以 发 。
在实 分 时,公司 事会应当 合 公司所处 业 、发展 、
式、 利 平及是否有 大 支出安排 因 ,区分下列情形,按
《公司 》 定,拟定差异化 利 分 方 :
(1)公司发展 属成 期且无 大 支出安排 , 利 分 时,
分 在本 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应 到80%;
(2)公司发展 属成 期且有 大 支出安排 , 利 分 时,
分 在本 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应 到40%;
(3)公司发展 属成 期且有 大 支出安排 , 利 分 时,
分 在本 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应 到20%;
(4)公司发展 不易区分但有 大 支出安排 ,可以按 前 定处 。
前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收 产或 买 备 支出 到或 公司最 一期 审 净
产 50%;②公司未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收 产或 买 备
支出 到或 公司最 一期 审 总 产 30%。
7、 利分 件
公司 情况 好,并且 事会 为公司 价 与公司 本 不匹
、发放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东整体利 时,可以在 上 分
件下,提出 利分 。
8、利 分 决 序和机制
(1)公司 年利 分 公司 事会 合《公司 》 定、公司
务 况提出、拟定。 事会在审 利 分 时, 全体 事 半数
决同意,且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 事 决同意并发 明 意 ; 事
会在审 利 分 时, 全体 事 半数以上 决同意。 事会、 事
会审 后,方 提交公司 东大会审 。 东大会审 利 分 时,公
司为 东提供 投 方式。
(2) 事可以征 中小 东 意 ,提出分 提 ,并 接提交 事会审 。
(3) 事会审 分 具体 时,应当 和 公司 分
时机、 件和最低 例、 整 件及其他决 序 事宜, 事发
明 意 。
(4) 东大会对 分 具体 审 前,应当 多 主动与
东 别是中小 东 和交 (包括但不 于提供 投 决、 中
小 东参会 ),充分听取中小 东 意 和 ,并及时 复中小 东关心
。
(5) 公司年度 利但 事会未提出 分 , 事会应就不
分 具体原因、公司 存收 切 及 投 收 事 专
明, 事 可后方 提交 事会审 , 事及 事会应发 意 。
事会、 事会审 后方 提交 东大会审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
(6) 事会应对利 分 和 东回报 划 执 情况 。(二)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1、 东分 回报 划制定 因
公司将 于企业 期战 发展, 合 实 作情况、发展 、
况,建 对投 持 定、 学 效 分 回报 划和机制,以对 利
分 作出 好 制度性安排,从 保 公司 利分 政 性及 定性。
2、公司 东分 回报 划 制定原则
公司 东分 回报 划充分 和听取 东( 别是中小 东)意愿,以及
事和 事 及意 。本 划 对 东 合 投 回报,优先分 ,同时兼 公司 可持 发展,公司利 分 不得 可供分 利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力。
3、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具体内容
(1)利 分 方式及优先 序
公司可 取 、 、 与 合或 律 可 其他方式 利
分 。在公司 利且 够 公司持 和 期发展 前提 件下,公
司应当优先 取 方式分 利。
(2)利 分 时
公司应保持利 分 政 性和 定性,在 利 分 件下,原则上公司 年度 一 利 分 。在有 件 情况下, 公司 东大会审 ,公司可以 中期利 分 。公司 东大会对利 分 方 作出决 后,公司
事会 在 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 利(或 份) 发事 。
(3) 分 例及 件
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当年 利且 可分 利 为 值并且保 公司 常
和持 发展 前提下, 提取 定公 以后,如 公司 有 大投划或 大 支出安排(募 投 外),公司 年以 方式分利 不少于当年实 可分 利 10%。
公司 事会 合 本公司所处 业 、发展 、 式、利 平及未 大 支出安排 因 后 为,公司 前发展 属于成 期,
大,因 公司上市后前三年 利 分 时, 分 在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 到20%。
(4) 利分 件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在 情况 好,并且 事会 为公司 价 与公司
本 不匹 、发放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东整体利 时,在保 最新
分 例和公司 本 及 权 合 前提下,基于回报投 和分享企
业价值 ,当公司 估值处于合 围内,公司可以 利方式 利
分 。 利分 事会拟定,并提交 东大会审 。
4、未分 利 使 原则
(1)当年未分 可分 利 可 待下一年度 分 ;
(2)公司 存 未分 利 提取 余公 和 充公司 外,主
于新产品 发、扩大产 方 ,提升公司 心 争力;
(3)在 公司 常 产 情况下,公司 存 未分 利投入 够为 东带 定回报 业务,围 主业不断延伸发展, 发新产品,加强市场开拓,使 东 产保值增值,最 实 东利 最大化。
5、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制定周期及 整决 序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新审 公司未 三年 东回报 划, 据东( 别是中小 东)、 事和 事 意 ,对公司 在实施 利 分 政
作出 当且必 修改,以 定 时 东回报 划。
东分 回报 划 事会制 , 事应对 划 制 发 意 ,全体 事 半数同意且 事 半数同意后提交 东大会审 。
当发 外 境 大变化例如战争、 害 ,并且对公司 产产 大影响,或公司 况发 大变化, 有利 分 政 影响公司可持 ,或国家有关主 对上市公司 利 分 政 布新 律
或 性文件 情形时,公司可以对 东分 回报 划作出 当且必 修改和
整, 整之后 利 分 政 不得 反中国 券 委员会和 券交易所
有关 关 定。 公司 事会 合具体 数据充分 公司 前
外 境、 利 、 况、发展所处 、 大投 及
因 合 ,提出未 东分 回报 划 整方 并提交 东大会审。 东分 回报 划 整应以 东权 保护为出发 ,在 东大会提 中
和 明原因,并严 履 关决 序。
(三)发 人及控 东、实 控制人关于利 分 承
发 人承 :公司在上市后将严 守并执 《公司 ( )》、《利
分 制度(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定 利 分 政 。
控 东、实 控制人承 :本人 同公司《公司 ( )》、《利分 制度(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定 利 分 政 ,未 在审 应
利分 政 、 划下 具体利 分 时投 成 。
六、依 承担 偿 任 承
(一)发 人、实 控制人 承
发 人、发 人实 控制人承 :发 人招 明书不存在 假 、 导性 或 大 ,并对其 实性、准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带
律 任。
因发 人招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料有 假 、 导性 或 大
,对判断发 人是否 合 律 定 发 件 成 大、实 影响 ,将依
回 公开发 全 新 。
因发 人招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料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使投 在 券交易中 受损失 ,将依 偿投 损失。(二)公司全体 事、 事及 人员 承
发 人全体 事、 事、 人员承 :发 人招 明书不存在假 、 导性 或 大 ,并对其 实性、准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带 律 任。
因发 人招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料有 假 、 导性 或大 , 使投 在 券交易中 受损失 ,将依 偿投 损失。(三)中介机 承
1、保 机 承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承 :“因本公司为发 人 公开发 制作
、出具 文件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投 成损失 ,
本公司将先 偿投 损失。”
2、发 人律师承
北京市 安律师事务所承 :“因本所为发 人本 公开发 制作、出具
文件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他人 成损失 ,本所将依
偿投 损失。”3、审 机 承
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承 :“因容 为发 人 公开发制作、出具 文件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投 成损失
,在 事实 定后,将依 偿投 损失。”
七、关于未履 承 时 措施
发 人及其实 控制人、 事、 事及 人员就 公开发 并上市 中所作出 各 公开承 之履 事宜,分别作出承 ,具体如下:
发 人承 : 公司未 履 招 明书披 关承 事 ,公司将在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信息披 媒体上公开 明未 履 承 具体原因并向 会公众投 。如因公司未 履 关承 事 , 使投 在 券交易中 受损失 ,公司将依 向投 偿 关损失。
发 人实 控制人以及 事、 事、 人员承 : 本人未 履 招
明书披 关承 事 ,本人将在公司 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信息披
媒体上公开 明未 履 承 具体原因并向 会公众投 ,且暂停在
公司 取分 及 (如有)。同时,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公司 份不得 ,
本人按 关承 取 应 措施并实施完 为 。如 因未履 关公开承 事 投 成损失 ,本人将依 向投 偿 关损失。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
八、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 上市和投 判断 大事
发 人、保 机 承 , 招 明书 已披 文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 上市和投 判断 大事 。
九、保 机 及发 人律师 意
,保 机 为,发 人及其控 东、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任主体已 按 关 律、 作出公开承 ,已就其
未 履 关承 提出 一 救措施和 措施。发 人及其控 东、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任主体所作出 承 合 、合 ,失
信 救措施及时有效。
,发 人律师 为, 据发 人及其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出具 关承 ,发 人及其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关 任主体出具 各 承 及 措施 承 方 实意思 ,且上
任主体均具有完全 事 为 力。上 任主体 承 书 关内容未 反
律、 强制性 定,发 人 关 任主体 上 承 合 、有效, 合
关 律、 定。
(以下无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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