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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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1月18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4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 14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董事赵燕、刘爱华、郭学平、郭珈均、林伶俐、王爱华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赵燕、刘爱华、郭学平、郭珈均、林伶俐、王爱华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及或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限制性股票额度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赵燕、刘爱华、郭学平、郭珈均、林伶俐、王爱华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李亦争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薪酬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执行。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李亦争先生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亦争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董事会秘书,且代行期间不超过自董事会秘书空缺日起三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及李亦争先生在本公司的职务职责及贡献并参照行业水平,确定其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2月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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