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补充质押股票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股份”或“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17华西EB”的受托管理人,代表本次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就华西股份在债券存续期内拟自愿补充质押股票事项报告如下:
2017年8月4日,华西股份非公开发行完成了以江苏银行A股股票为标的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7华西EB”,债券代码为“137035”,债券期限为4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9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华西股份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质押标的股票江苏银行股票数量余额为22,110万股;华西股份用于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的江苏银行股票
及其孳息市值计算的担保比例未触发补充担保义务。
为了进一步巩固质押比例和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华西股份拟进一步自愿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股票,即拟将其持有的2,800万股江苏银行无限售条件 A 股股票作为补充质押物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截至目前,华西股份已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第二次股票质押补充协议》,并将于近期办理相关质押手续。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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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拟补充质押股票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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