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所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电力”)拟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庄能源”或“公司”),同时平庄能源拟将全部或部分资产和负债出售给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电力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且龙源电力拟以现金购买国家能源集团其他下属公司持有的部分新能源业务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与交易对方以及中介机构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1.严格控制本次交易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同时,公司多次提示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制作了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人员以及知情人员等相关信息,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文件。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15日